张家川县教育局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川县财政局
关于张家川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公告
根据《 (略) 教育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财政局关 (略) 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局发〔2023〕39号)要求,2023年我县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现将招聘计划详细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3年,我县将继续在相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特岗计划”。
二、计划和岗位
全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22名(含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名),聘期为三年。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二)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新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见附件1。
5.户籍为张家川县户籍。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为张家川县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4.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等理工科师范类专业,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 (略) 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县教育、人社部门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 (略) 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补录县(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 (略) 教育局 (略) 教 (略) 补录,开展补录的县(区)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和特岗计划实施 (略) 教育局审核。
(八)发文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由县教育局组织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 (略) 要求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 (略) 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县财政负责补齐。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公正进行。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启动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二)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录取结束后,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张家川县教育局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