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帛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亿只共模电感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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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帛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亿只共模电感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1亿只共模电感技改项目

(略) 周王庙镇创新路3号3号楼3楼

(略) (略)

根据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900万元, (略) 周王庙镇创新路3号3号楼3楼, (略) (略) 厂房,租房面积1700平方米,新购置全自动绕线机、全自动焊锡机、全自动包胶机、全自动包磁芯机等及其配套设备。本项目投产后能形成年产1亿只共模电感的生产能力,预计可实现年产值3000万元。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企业目前已在浸漆、烘干工序上方安装废气捕集装置,废气捕集效率80%以上,目前经一套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根据相关要求,要求改进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该排气筒同时排放焊锡烟尘),有机废气净化效率70%以上,总风量不小于10000m3/h。

2、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海宁 (略) 污水收集管网截污工程,送海宁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合理安排生产;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对长时间在车间工作的员工配备噪声防护手段,如佩戴耳塞通过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噪声排放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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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1亿只共模电感技改项目

(略) 周王庙镇创新路3号3号楼3楼

(略) (略)

根据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900万元, (略) 周王庙镇创新路3号3号楼3楼, (略) (略) 厂房,租房面积1700平方米,新购置全自动绕线机、全自动焊锡机、全自动包胶机、全自动包磁芯机等及其配套设备。本项目投产后能形成年产1亿只共模电感的生产能力,预计可实现年产值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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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企业目前已在浸漆、烘干工序上方安装废气捕集装置,废气捕集效率80%以上,目前经一套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根据相关要求,要求改进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该排气筒同时排放焊锡烟尘),有机废气净化效率70%以上,总风量不小于10000m3/h。

2、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海宁 (略) 污水收集管网截污工程,送海宁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合理安排生产;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对长时间在车间工作的员工配备噪声防护手段,如佩戴耳塞通过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噪声排放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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