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委相关科室、各基层单位:
为贯 (略) (略) 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 (略) 人民政府贯彻< (略)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5号)《松江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行动纲要(2023)”》(松市监双办〔202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委监管重点,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注重强化抽查结果应用,加快与业务工作的整合融合,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 (略) 场秩序和良好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建管委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建管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区建管委执法监督科、燃气监督科、设施监管科、建筑业管理科、质安监站、建管中心、综管中心、文审中心、燃气所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确定联络员一名(报委执法监督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执法监督科,负责推进区建管委“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工作,许开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在每年第一季度,结合实际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和任务事项清单(见附件),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
(二)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制定具体的抽查工作方案包括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比例等上传“互联网+监管”系统。对于已经列入清单的,除特殊情况外,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随机抽查或联合抽查。
(三)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名录库。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在“互联网+监管”系统里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现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 (略) 场主体,也可以包括项目、行为等。
(四)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单位要在“互联网+监管”系统里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并按照执法资格、业务专长进行分类,增强抽查检查专业性。各单位明确一名管理员,在系统中开通包含手机和身份证号码的实名账户(与委执法监督科对接)。
(五)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各单位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区级联合抽查计划,利用松江区“互联网+监管”平台以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各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检查前,要及时了解检查对象既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做好准备工作;检查时应亮证执法,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好全过程记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非本单位管辖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移交;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对该检查对象的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其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云监码”自动向“一网通办”的“企业专属网页”推送,企业第一时间扫码便知检查结果;同时,该检查结果也同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上向社会公示,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委执法监督科负责区建管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松江区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评价标准细则》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单位年度报告,于10月中旬报委执法监督科,委执法监督科整理汇总形成委双随机工作报告,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强化守法自律意识和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改革完善。
(四)积极探索创新。在认真落实本计划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的同时,结合建管领域重点工作和实际,丰富随机抽查的内容,积极探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附件:松江区建管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计划
2023年5月29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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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松江区建管委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计划 | |||||||||
序号 | 抽查领域 | 检查对象 | 抽查事项 | 抽查时间 | 抽查比例 | 预估抽查数(个) | 牵头单位 | 监督科室 | 层级 |
1 |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执法检查 | 普通地下室 |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情况检查 | 每年一次 | 1% | 10 | 综管中心 | 设施监督科 | 区级 |
2 |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云监码) | 燃气经营企业 |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每年一次 | 1% | 12 | 燃气所 | 燃气监督科 | 区级 |
3 | (略) 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工地参建单位 |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 | 国考前 | 10% | 30 | 质安监站 | 执法监督科 | 区级 |
4 |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 | 建筑工地参建单位 | 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检查 | 3月-12月 | 备查项目数的30% | 40 | 建管委 | 建筑业管理科 | 委级 |
5 | 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检查 | 建筑工地参建单位 | 建筑工地安全情况的检查 | 5月、6月、10月、11月(大型机械、危大工程) | 10% | 38 | 质安监站 | 建筑业管理科 | 委级 |
6 | 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含材料) | 建筑工地参建单位 | 建筑工地质量情况的检查 | 6月-7月(外立面防坠落) | 40% | 20 | 质安监站 | 建筑业管理科 | 委级 |
7 | 施工许可情况检查 |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 取得施工许可情况的检查 | 每半年一次 | 10% | 30 | 建管中心 | 执法监督科 | 委级 |
8 | 消防备案抽查 | 建设单位 | 消防合规情况 | 每半年一次 | 一般类5% 人员密集类50% *类厂房仓库类20% | 40 | 建管中心 | 执法监督科 | 委级 |
9 | 消防设计专项检查 | 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出具联合审查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 | 消防设计专项检查 | 以季度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 5% | 15 | 文审中心 | 执法监督科 | 委级 |
10 | 勘察设计、 | 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且尚未核发施工许可或刚核发施工许可的项目为主 | 勘察设计、审图质量检查内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 | 以季度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 5% | 15 | 文审中心 | 执法监督科 | 委级 |
11 | BIM技术应用落实情况检查 | 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在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 BIM技术应用要求落实情况 | 区级每年一次,年中抽查上一年度项目 | 5% | 15 | 文审中心 | 执法监督科 | 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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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委相关科室、各基层单位:
为贯 (略) (略) 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 (略) 人民政府贯彻< (略)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5号)《松江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行动纲要(2023)”》(松市监双办〔202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委监管重点,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注重强化抽查结果应用,加快与业务工作的整合融合,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 (略) 场秩序和良好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建管委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建管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区建管委执法监督科、燃气监督科、设施监管科、建筑业管理科、质安监站、建管中心、综管中心、文审中心、燃气所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确定联络员一名(报委执法监督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执法监督科,负责推进区建管委“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工作,许开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在每年第一季度,结合实际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和任务事项清单(见附件),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
(二)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制定具体的抽查工作方案包括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比例等上传“互联网+监管”系统。对于已经列入清单的,除特殊情况外,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随机抽查或联合抽查。
(三)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名录库。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在“互联网+监管”系统里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现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 (略) 场主体,也可以包括项目、行为等。
(四)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单位要在“互联网+监管”系统里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并按照执法资格、业务专长进行分类,增强抽查检查专业性。各单位明确一名管理员,在系统中开通包含手机和身份证号码的实名账户(与委执法监督科对接)。
(五)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各单位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区级联合抽查计划,利用松江区“互联网+监管”平台以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各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检查前,要及时了解检查对象既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做好准备工作;检查时应亮证执法,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好全过程记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非本单位管辖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移交;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对该检查对象的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其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云监码”自动向“一网通办”的“企业专属网页”推送,企业第一时间扫码便知检查结果;同时,该检查结果也同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上向社会公示,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委执法监督科负责区建管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松江区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评价标准细则》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单位年度报告,于10月中旬报委执法监督科,委执法监督科整理汇总形成委双随机工作报告,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强化守法自律意识和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改革完善。
(四)积极探索创新。在认真落实本计划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的同时,结合建管领域重点工作和实际,丰富随机抽查的内容,积极探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附件:松江区建管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计划
2023年5月29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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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松江区建管委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计划 | |||||||||
序号 | 抽查领域 | 检查对象 | 抽查事项 | 抽查时间 | 抽查比例 | 预估抽查数(个) | 牵头单位 | 监督科室 | 层级 |
1 |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执法检查 | 普通地下室 |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情况检查 | 每年一次 | 1% | 10 | 综管中心 | 设施监督科 | 区级 |
2 |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云监码) | 燃气经营企业 |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每年一次 | 1% | 12 | 燃气所 | 燃气监督科 | 区级 |
3 | (略) 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工地参建单位 |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 | 国考前 | 10% | 30 | 质安监站 | 执法监督科 | 区级 |
4 |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 | 建筑工地参建单位 | 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检查 | 3月-12月 | 备查项目数的30% | 40 | 建管委 | 建筑业管理科 | 委级 |
5 | 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检查 | 建筑工地参建单位 | 建筑工地安全情况的检查 | 5月、6月、10月、11月(大型机械、危大工程) | 10% | 38 | 质安监站 | 建筑业管理科 | 委级 |
6 | 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含材料) | 建筑工地参建单位 | 建筑工地质量情况的检查 | 6月-7月(外立面防坠落) | 40% | 20 | 质安监站 | 建筑业管理科 | 委级 |
7 | 施工许可情况检查 |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 取得施工许可情况的检查 | 每半年一次 | 10% | 30 | 建管中心 | 执法监督科 | 委级 |
8 | 消防备案抽查 | 建设单位 | 消防合规情况 | 每半年一次 | 一般类5% 人员密集类50% *类厂房仓库类20% | 40 | 建管中心 | 执法监督科 | 委级 |
9 | 消防设计专项检查 | 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出具联合审查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 | 消防设计专项检查 | 以季度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 5% | 15 | 文审中心 | 执法监督科 | 委级 |
10 | 勘察设计、 | 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且尚未核发施工许可或刚核发施工许可的项目为主 | 勘察设计、审图质量检查内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 | 以季度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 5% | 15 | 文审中心 | 执法监督科 | 委级 |
11 | BIM技术应用落实情况检查 | 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在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 BIM技术应用要求落实情况 | 区级每年一次,年中抽查上一年度项目 | 5% | 15 | 文审中心 | 执法监督科 | 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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