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远安县汇磊建材有限公司矿区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远安县汇磊建材有限公司矿区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远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远 (略) 矿区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迁建)项目, (略) 远安县嫘祖镇青峰村,总占地面积18733.3m2,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设置一条年产20万吨砂石生产线(不配套洗砂),主要建设内容:封闭式砂石生产车间、砂石产品堆场、半封闭原料仓以及配套的公用和环保工程。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应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须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施工。运营期,破碎、筛分工序须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同时采用喷淋+车间自然沉降等除尘措施;厂区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厂;硬化厂区路面,加强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堆场设置三面围挡,覆盖防尘网并辅以喷淋等降尘措施;物料通过封闭式皮带传送,并设置喷淋装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专用烟道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相关限值。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泥浆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肥田。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噪声西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方向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砂及粉料筒仓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渣运至砖厂或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做好厂区分区防渗。沿山体边坡须覆盖防护网对边坡进行防护,并修建边坡截洪沟。运营期满,做好场地复绿工作。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2年9月1日
编辑:徐鹏;审核:刘洋
远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远 (略) 矿区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迁建)项目, (略) 远安县嫘祖镇青峰村,总占地面积18733.3m2,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设置一条年产20万吨砂石生产线(不配套洗砂),主要建设内容:封闭式砂石生产车间、砂石产品堆场、半封闭原料仓以及配套的公用和环保工程。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应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须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施工。运营期,破碎、筛分工序须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同时采用喷淋+车间自然沉降等除尘措施;厂区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厂;硬化厂区路面,加强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堆场设置三面围挡,覆盖防尘网并辅以喷淋等降尘措施;物料通过封闭式皮带传送,并设置喷淋装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专用烟道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相关限值。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泥浆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肥田。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噪声西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方向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砂及粉料筒仓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渣运至砖厂或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做好厂区分区防渗。沿山体边坡须覆盖防护网对边坡进行防护,并修建边坡截洪沟。运营期满,做好场地复绿工作。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2年9月1日
编辑:徐鹏;审核: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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