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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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2023年5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略) 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6日起的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7-*(传真)

邮 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

邮  编:*

附件: (略) 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略) 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6日起的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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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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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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