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000吨金属加工介质,7300吨润滑油添加剂项目-拟批准公示
年产25000吨金属加工介质,7300吨润滑油添加剂项目-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25000吨金属加工介质,7300吨润滑油添加剂项目
项目代码:2112-*-04-01-*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13800吨切削液、7000吨切削油、4000吨清洗剂、200吨抛光液、3000吨合成脂、2000吨酰胺、1600吨抗菌剂、700吨磷酸酯项目。建设面积22373平方米,建设综合楼、车间、仓库共6栋、*类罐区及其它设施。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略) 长江埠赛孚工业园发展四路6号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工业/化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总投资(万元):30000
环保投资(万元):390
建设单位名称:湖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长江埠赛孚工业园发展四路6号
邮政编码:*
环评单位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公告开始日期:2023-05-29
公告结束日期:2023-06-02
公示内容: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车间粉尘、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厂区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根据“分散集气,集中处理”及产线布置原则,生产车间设置2根排气筒。 生产车间西侧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东侧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醛和非*烷总烃经“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8m高2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和氨气经“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以上处理后的废气中*醛排放浓度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硫化氢和氨气的排放速率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达到《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标准。 车间须加强通风换气,强化厂区周边绿化,生产装置须加强密封管理,定期检修,严控“跑冒滴漏”,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非*烷总烃的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非*烷总烃监控点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初期雨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冷却循环水和工艺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到污水管网。工艺废水经“气浮+混凝沉淀+铁碳微电解”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沉淀处理的初期雨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冷却循环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须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特征污染物*醛排放浓度《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检修废油、过滤器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废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该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储罐区、*类仓库、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池体及管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按重点防渗区落实防渗措施,须达到《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的相关要求,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地下水水质跟踪观测。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各罐区应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厂区须设置1座有效容积不小于650m3事故应急池和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健全和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7.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废水排口须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污染物监测数据联网,同时严格按照《报告书》和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年产25000吨金属加工介质,7300吨润滑油添加剂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 0712-* 通讯地址: (略) 新桥路1号(行政中心北侧)
项目名称:年产25000吨金属加工介质,7300吨润滑油添加剂项目
项目代码:2112-*-04-01-*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13800吨切削液、7000吨切削油、4000吨清洗剂、200吨抛光液、3000吨合成脂、2000吨酰胺、1600吨抗菌剂、700吨磷酸酯项目。建设面积22373平方米,建设综合楼、车间、仓库共6栋、*类罐区及其它设施。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略) 长江埠赛孚工业园发展四路6号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工业/化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总投资(万元):30000
环保投资(万元):390
建设单位名称:湖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长江埠赛孚工业园发展四路6号
邮政编码:*
环评单位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公告开始日期:2023-05-29
公告结束日期:2023-06-02
公示内容: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车间粉尘、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厂区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根据“分散集气,集中处理”及产线布置原则,生产车间设置2根排气筒。 生产车间西侧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东侧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醛和非*烷总烃经“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8m高2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和氨气经“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以上处理后的废气中*醛排放浓度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硫化氢和氨气的排放速率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达到《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标准。 车间须加强通风换气,强化厂区周边绿化,生产装置须加强密封管理,定期检修,严控“跑冒滴漏”,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非*烷总烃的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非*烷总烃监控点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初期雨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冷却循环水和工艺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到污水管网。工艺废水经“气浮+混凝沉淀+铁碳微电解”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沉淀处理的初期雨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冷却循环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须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特征污染物*醛排放浓度《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检修废油、过滤器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废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该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储罐区、*类仓库、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池体及管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按重点防渗区落实防渗措施,须达到《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的相关要求,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地下水水质跟踪观测。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各罐区应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厂区须设置1座有效容积不小于650m3事故应急池和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健全和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7.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废水排口须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污染物监测数据联网,同时严格按照《报告书》和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年产25000吨金属加工介质,7300吨润滑油添加剂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 0712-* 通讯地址: (略) 新桥路1号(行政中心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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