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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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一)必要性: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力不足,加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缺失,导致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多起“烂尾楼”事件,给广大群众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我市也面临同样的情况,尤其是2021年,全国HD事件爆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二)可行性:根据《国家住建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省住建厅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22号)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指导出台梨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略) 先后出台了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防止开发企业违规挪用资金,维护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规定:“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 (略) 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有权起草《办法》,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工作。因此,制定本办法具有可行性。

  二、编制过程

  2023年3月,我局在广泛参考长春、 (略) 已经出台的监管文件基础上,结合梨树县实际,起草了《梨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人民银行梨树县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平分局、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梨树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及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在梨树县政府门户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今天报送的《办法》的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32条。

  “总则”10条,主要是对起草依据、适用范围、监管范围、基本原则、部门分工、监管银行选择、监管额度和监管时限进行明确;

  “监管账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订”6条,主要是对监管账户设立、监管协议签订、监管账户公示进行明确;

  “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10条,主要是对监管资金收存、拨付使用和解除监管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责任追究”5条,主要是对各相关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附则”1条,主要是对办法的施行起止时间进行明确。

  一、编制背景

  (一)必要性: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力不足,加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缺失,导致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多起“烂尾楼”事件,给广大群众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我市也面临同样的情况,尤其是2021年,全国HD事件爆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二)可行性:根据《国家住建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省住建厅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22号)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指导出台梨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略) 先后出台了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防止开发企业违规挪用资金,维护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规定:“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 (略) 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有权起草《办法》,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工作。因此,制定本办法具有可行性。

  二、编制过程

  2023年3月,我局在广泛参考长春、 (略) 已经出台的监管文件基础上,结合梨树县实际,起草了《梨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人民银行梨树县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平分局、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梨树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及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在梨树县政府门户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今天报送的《办法》的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32条。

  “总则”10条,主要是对起草依据、适用范围、监管范围、基本原则、部门分工、监管银行选择、监管额度和监管时限进行明确;

  “监管账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订”6条,主要是对监管账户设立、监管协议签订、监管账户公示进行明确;

  “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10条,主要是对监管资金收存、拨付使用和解除监管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责任追究”5条,主要是对各相关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附则”1条,主要是对办法的施行起止时间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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