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古蔺县餐厨垃圾和污泥综合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古蔺县餐厨垃圾和污泥综合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9日我局拟对古蔺县餐厨垃圾和污泥综合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古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胜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古蔺县行政审批局综合类综合窗口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古蔺县餐厨垃圾和污泥综合处置工程项目 | 古蔺县金兰街道东城社区4组 | 古蔺县兴蔺 (略) | 四川中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1133.39平方米(16.7 亩),总建筑面积4203.59平方米,新建综合处理工房一栋,2F,建筑面积1994.83 平方米,综合楼一栋,4F,建筑面积 2120 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建设餐厨垃圾和污泥综合处置生产线一条,餐厨垃圾及污泥处置能力均为 48t/d。 | 施工期 废水:施工场地范围内主要废水为设备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内的施工机械停放场处设置简单的废水收集系统,含油废水通过集水沟汇集后,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程土石方挖掘、回填及现场堆放尘土;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车来车往造成的道路扬尘;工程机械所排废气。治理措施:①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②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③材料堆放场四周设置挡墙,并在表面采用篷布遮盖;④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⑤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⑥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堆料场等,除及时进行清理外,应进行绿化或恢复为耕地,种植农作物;⑦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群聚集地,对场地内的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对施工道路做到勤养护、维修、清扫,进行无雨日洒水降尘工作,保持路面清洁、运行状态良好、抑制施工运输扬尘,土石方运输车辆车斗必须进行遮盖。⑧在施工作业区主要扬尘部位要配备洒水、喷雾设备,实施喷雾降尘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混凝土浇筑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运行、车辆运输等。治理措施:①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固定声源,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项目北侧。②高噪声固定设备应采用固定式或活动隔声屏进行降噪处理,同时尽可能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③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地方环境管理规定,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合理安排夜间施工以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④施工期不得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或指挥生产。⑤保障施工车辆进出通道畅通并加强交通管理,以避免由于运输作业影响交通秩序而产生的车辆鸣笛噪声污染。⑥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作业; 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治理措施:集中收集后定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处理。 营运期: 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汽车尾气、综合处理工房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及燃气锅炉燃烧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超载、超速行驶,每次出场前车辆必须冲洗;严格加强车辆管理,执行车检制,使用无铅汽油。车间废气、进料斗、水池及处理设备废气经负压收集至现有除臭系统“酸洗+碱洗+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含锅初期雨水、生产废水。治理措施:屋顶雨水通过雨水管排入雨水管道,项目沼液经气浮除油处理后, (略) 所属 (略) 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餐厨垃圾收运系统运输车辆、设备噪声。治理措施: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禁止超载、超速行驶,途经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时,应减速慢行。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优化设备布局,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合理布置厂区平面,有效利用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在各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源强值。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含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选杂质、干化污泥、粗油脂、废树脂、废包装材料等。治理措施: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古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9日我局拟对古蔺县餐厨垃圾和污泥综合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古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胜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古蔺县行政审批局综合类综合窗口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古蔺县餐厨垃圾和污泥综合处置工程项目 | 古蔺县金兰街道东城社区4组 | 古蔺县兴蔺 (略) | 四川中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1133.39平方米(16.7 亩),总建筑面积4203.59平方米,新建综合处理工房一栋,2F,建筑面积1994.83 平方米,综合楼一栋,4F,建筑面积 2120 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建设餐厨垃圾和污泥综合处置生产线一条,餐厨垃圾及污泥处置能力均为 48t/d。 | 施工期 废水:施工场地范围内主要废水为设备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内的施工机械停放场处设置简单的废水收集系统,含油废水通过集水沟汇集后,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程土石方挖掘、回填及现场堆放尘土;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车来车往造成的道路扬尘;工程机械所排废气。治理措施:①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②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③材料堆放场四周设置挡墙,并在表面采用篷布遮盖;④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⑤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⑥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堆料场等,除及时进行清理外,应进行绿化或恢复为耕地,种植农作物;⑦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群聚集地,对场地内的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对施工道路做到勤养护、维修、清扫,进行无雨日洒水降尘工作,保持路面清洁、运行状态良好、抑制施工运输扬尘,土石方运输车辆车斗必须进行遮盖。⑧在施工作业区主要扬尘部位要配备洒水、喷雾设备,实施喷雾降尘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混凝土浇筑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运行、车辆运输等。治理措施:①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固定声源,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项目北侧。②高噪声固定设备应采用固定式或活动隔声屏进行降噪处理,同时尽可能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③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地方环境管理规定,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合理安排夜间施工以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④施工期不得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或指挥生产。⑤保障施工车辆进出通道畅通并加强交通管理,以避免由于运输作业影响交通秩序而产生的车辆鸣笛噪声污染。⑥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作业; 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治理措施:集中收集后定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处理。 营运期: 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汽车尾气、综合处理工房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及燃气锅炉燃烧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超载、超速行驶,每次出场前车辆必须冲洗;严格加强车辆管理,执行车检制,使用无铅汽油。车间废气、进料斗、水池及处理设备废气经负压收集至现有除臭系统“酸洗+碱洗+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含锅初期雨水、生产废水。治理措施:屋顶雨水通过雨水管排入雨水管道,项目沼液经气浮除油处理后, (略) 所属 (略) 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餐厨垃圾收运系统运输车辆、设备噪声。治理措施: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禁止超载、超速行驶,途经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时,应减速慢行。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优化设备布局,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合理布置厂区平面,有效利用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在各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源强值。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含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选杂质、干化污泥、粗油脂、废树脂、废包装材料等。治理措施: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古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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