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土城宇建材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固土城宇建材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胡杨河固土 (略) :
你单位《关于固土城宇建材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纬四路以南,奎车路以东,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4°59′53.038″,北纬44°34′33.366″。项目占地面积7689.27m2,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500万,其中环保投资39.7万元,占总投资的2.65%。建设内容:建设年产6.25万吨水泥砖和3.75万吨水泥预制构件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实施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综合考虑,我单位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合理规划运输线路,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堆放须采用防尘布覆盖;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和车辆清洗,施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水泥砖、水泥预制构件物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距离地面高度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距离地面高度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浓度0.5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进出入厂区车辆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和不合格边角料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1座10㎡危险废物暂存间,放置专用容器,用于收集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根据区域划分落实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八)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胡杨河固土 (略) :
你单位《关于固土城宇建材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纬四路以南,奎车路以东,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4°59′53.038″,北纬44°34′33.366″。项目占地面积7689.27m2,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500万,其中环保投资39.7万元,占总投资的2.65%。建设内容:建设年产6.25万吨水泥砖和3.75万吨水泥预制构件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实施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综合考虑,我单位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合理规划运输线路,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堆放须采用防尘布覆盖;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和车辆清洗,施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水泥砖、水泥预制构件物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距离地面高度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距离地面高度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浓度0.5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进出入厂区车辆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和不合格边角料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1座10㎡危险废物暂存间,放置专用容器,用于收集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根据区域划分落实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八)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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