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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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5-29 09: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3年5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阿拉善盟腾飞 (略) 年生产6万吨氯化钙造粒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碱厂东三公里

阿拉善盟腾飞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位于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碱厂东三公里,项目坐标:北纬39°44′56.734″,东经105°47′39.21377″,本次技改为在6万吨氯化钙生产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7#、8#窑炉设备设施老旧零部件进行零部件更换,燃煤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建二水球状氯化钙造粒塔,二水球状氯化钙生产线部分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技改后产品为二水片状氯化钙3万吨、二水球状氯化钙1万吨、无水氯化钙2万吨。建设内容为:新建4#车间,新增1条无水氯化钙造粒生产线、1台10t/h热风炉、3套冷却及自动包装设备,新建1座成品转运库房及控制室、配电室、操作室等,其余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投资的10%。

报告表

内蒙古信中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水氯化钙造粒废气、二水氯化钙造粒废气经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燃煤热风炉尾气经处理后,由1根38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热风炉烟气中烟尘、SO2、NOx及造粒塔排放的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热风炉炉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

0483-*


编辑: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5-29 09: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3年5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阿拉善盟腾飞 (略) 年生产6万吨氯化钙造粒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碱厂东三公里

阿拉善盟腾飞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位于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碱厂东三公里,项目坐标:北纬39°44′56.734″,东经105°47′39.21377″,本次技改为在6万吨氯化钙生产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7#、8#窑炉设备设施老旧零部件进行零部件更换,燃煤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建二水球状氯化钙造粒塔,二水球状氯化钙生产线部分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技改后产品为二水片状氯化钙3万吨、二水球状氯化钙1万吨、无水氯化钙2万吨。建设内容为:新建4#车间,新增1条无水氯化钙造粒生产线、1台10t/h热风炉、3套冷却及自动包装设备,新建1座成品转运库房及控制室、配电室、操作室等,其余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投资的10%。

报告表

内蒙古信中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水氯化钙造粒废气、二水氯化钙造粒废气经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燃煤热风炉尾气经处理后,由1根38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热风炉烟气中烟尘、SO2、NOx及造粒塔排放的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热风炉炉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

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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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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