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衡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光伏玻璃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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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衡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光伏玻璃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县环评?z2023?{13号

  湖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2000 吨光伏玻璃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及批复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 (略) 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荣新路生态工业园 9 号,现有1栋5层办公楼、2栋厂房及附属设施,共建筑面积约6503m2,生产规模达年产300t玻璃颜料、50t焊锡丝。企业为改变单一产品的现状,拟投资8000 万元建设“年产2000吨光伏玻璃功能材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塑型造粒车间、1栋熔块车间、1栋原料仓库和1个产品堆场等工程,新增建筑面积约8821m2。项目以二氧化硅、氧化锌、高岭土、十水硼砂、二氧化锆等原料,经投料混合、熔块炉熔制、冷却、塑形(造粒)、烘干等工序生产光伏玻璃功能材料。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岳阳 (略) 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 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4.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西北侧的白洋水库;办公区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料工序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熔块炉燃烧废气通过一套2000m3/h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 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规范建设1个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项目产生废矿物油等危废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交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扩建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0.1吨/年、NOx≤0.4吨/年。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经办人:许 峰 2023年5月10日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岳阳 (略)

  岳县环评?z2023?{13号

  湖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2000 吨光伏玻璃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及批复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 (略) 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荣新路生态工业园 9 号,现有1栋5层办公楼、2栋厂房及附属设施,共建筑面积约6503m2,生产规模达年产300t玻璃颜料、50t焊锡丝。企业为改变单一产品的现状,拟投资8000 万元建设“年产2000吨光伏玻璃功能材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塑型造粒车间、1栋熔块车间、1栋原料仓库和1个产品堆场等工程,新增建筑面积约8821m2。项目以二氧化硅、氧化锌、高岭土、十水硼砂、二氧化锆等原料,经投料混合、熔块炉熔制、冷却、塑形(造粒)、烘干等工序生产光伏玻璃功能材料。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岳阳 (略) 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 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4.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西北侧的白洋水库;办公区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料工序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熔块炉燃烧废气通过一套2000m3/h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 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规范建设1个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项目产生废矿物油等危废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交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扩建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0.1吨/年、NOx≤0.4吨/年。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经办人:许 峰 2023年5月10日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岳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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