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 (略) 睿彤 (略) 编制的《 (略) (略) 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选址位于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东西孟工业园区,建设内容为将现有的 1 台 1t/h 的生物拆除,利用现有锅炉房新建1 台 2t/h 的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供热和冬季采暖。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水用于厂区降尘,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东辽河。
(二)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确保炉膛出口 NOx 浓度在150mg/m3以下,经 1 台旋风除尘器+1 台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经30m 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要求。
(四)除尘灰及灰渣收集后外售实现综合利用;废阳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
(五)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