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牙谷学术交流展览馆(YD-2019-03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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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牙谷学术交流展览馆(YD-2019-03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中国牙谷学术交流展览馆(YD-2019-032)号地块,地 (略) 雁江区创业大道南侧,雁南湖公园以北,中心位置大地2000坐标为104.*°E,30.*°N。该地块占地面积为148.85亩(约99244.17平方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土地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已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图书展览用地(A21),修建中国牙谷学术交流展览馆,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该地块2018年8月以前为农田和散户居民;2018年8月-2019年9月,地块内所处的散户居民*续搬离地块,地块内房屋建筑物均已拆除;2019年11月地块开挖平整,2020年9月开始建设中国牙谷学术交流展览馆,经分析,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极小;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企业存在,对所有企业进行“三废”识别及污染迁移分析结果显示:周边地块在使用过程中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极低。

经快速测定仪器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VOC检测仪进行快速测定现场表层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挥发性有机物总含量均较低,重金属和无机物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T2978-20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转建设用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图书展览用地(A21)使用。

中国牙谷学术交流展览馆(YD-2019-032).pdf

,四川, (略) ,雁江区,资阳

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中国牙谷学术交流展览馆(YD-2019-032)号地块,地 (略) 雁江区创业大道南侧,雁南湖公园以北,中心位置大地2000坐标为104.*°E,30.*°N。该地块占地面积为148.85亩(约99244.17平方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土地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已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图书展览用地(A21),修建中国牙谷学术交流展览馆,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该地块2018年8月以前为农田和散户居民;2018年8月-2019年9月,地块内所处的散户居民*续搬离地块,地块内房屋建筑物均已拆除;2019年11月地块开挖平整,2020年9月开始建设中国牙谷学术交流展览馆,经分析,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极小;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企业存在,对所有企业进行“三废”识别及污染迁移分析结果显示:周边地块在使用过程中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极低。

经快速测定仪器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VOC检测仪进行快速测定现场表层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挥发性有机物总含量均较低,重金属和无机物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T2978-20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转建设用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图书展览用地(A21)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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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略) ,雁江区,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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