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委党校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河津市委党校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地块概况
(略) 委党校建设项 (略) (略) 新耿区耿都大道以北,次六路以南,新延平街以东,次六街以西,占地面积为29976.82平方米,合44.9652亩。地块由农用地(水浇地、农村道路)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略) 校用地(A31),土地所有权人为国有。
二、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1)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送检土壤样品18个(其中包含2个平行样和1个对照样)、监测指标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45项+pH+无机物(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酚+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有机氯农药类(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检出指标PH、砷、镉、铜、铅、汞、镍、氟化物、石油烃共9项,其余未检出,检出指标氟化物检出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13/T 5216-2022)中表1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其余检出指标中砷、镉、铜、铅、汞和镍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检出指标中石油烃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2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现状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满足项目后期建设要求。
(2)采样过程和质量控制
此次样品采集过程中,现场采样负责人严格按照现场采样质量控制体系中的要求,顺利组织完成现场工作,保证现场工作按照方案实施。
此次第三方检测单位采取标准样品检查、平行样品、空白测定等质量控制措施,各措施符合要求,实验结果均在标准控制范围内。
综上所述, (略) 委党校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
一、地块概况
(略) 委党校建设项 (略) (略) 新耿区耿都大道以北,次六路以南,新延平街以东,次六街以西,占地面积为29976.82平方米,合44.9652亩。地块由农用地(水浇地、农村道路)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略) 校用地(A31),土地所有权人为国有。
二、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1)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送检土壤样品18个(其中包含2个平行样和1个对照样)、监测指标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45项+pH+无机物(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酚+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有机氯农药类(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检出指标PH、砷、镉、铜、铅、汞、镍、氟化物、石油烃共9项,其余未检出,检出指标氟化物检出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13/T 5216-2022)中表1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其余检出指标中砷、镉、铜、铅、汞和镍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检出指标中石油烃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2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现状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满足项目后期建设要求。
(2)采样过程和质量控制
此次样品采集过程中,现场采样负责人严格按照现场采样质量控制体系中的要求,顺利组织完成现场工作,保证现场工作按照方案实施。
此次第三方检测单位采取标准样品检查、平行样品、空白测定等质量控制措施,各措施符合要求,实验结果均在标准控制范围内。
综上所述, (略) 委党校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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