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纺农业安徽有限公司粮食收储及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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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纺农业安徽有限公司粮食收储及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蚌淮环许〔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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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批的《 (略) 粮食收储及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代码:2209-*-04-01-*。根据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小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略) 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区中纺大道1号。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总建筑面积*㎡。项目建设后可形成年产配合饲料18万吨/年、年产12万吨/年发酵饲料和6万吨/年的粮食仓储生产能力。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和布局须符合相关法定规划。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粮食装卸废气、配合饲料生产车间中废气(维生素等粉料投料粉尘、其他小料投料粉尘、玉米和小麦原料投料粉尘、筛分和除杂粉尘、物料粉碎筛分混合制粒粉尘)、配合饲料生产车间中废气(其他小料投料粉尘、豆粕和玉米原料投料粉尘、豆粕和玉米原料除杂粉碎粉尘、混合粉尘、烘干粉尘、冷却粉尘、粉碎前气力输送粉尘、粉碎粉尘、包装粉尘)。项目仓库和车间全封闭,厂区装卸粮食时对厂区定期洒水抑尘,所有物料进入生产系统后,生产系统内均为密闭输送,输送过程中粉尘不外泄。筛分机、除杂机、粉碎机和烘干机全封闭。维生素等粉状小料投料废气经集气装置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小料投料粉尘经集气装置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玉米、小麦原料投料粉尘和筛分、除杂粉尘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放;粉碎、筛分、混合和制粒废气通过各自工序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放;发酵饲料车间中,其他小料投料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放;玉米、小麦等原料投料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配套的2套袋式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排放;豆粕和玉米原料除杂粉碎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排放;发酵饲料混合设备全封闭。预混合投料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8)排放;烘干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排放;冷却粉尘经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排放;碎前气力输送排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1)排放;粉碎粉尘经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2)排放;包装口设置侧吸式集气装置。包装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3)排放。确保外排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燃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标准(NOx不高于50mg/m3),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加强对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满足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相关要求。按相应规定规范设置各排气筒。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水及浓水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不外排。

3.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规范设置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除杂、筛分出来的杂质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沉降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不得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

5.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豆油存储区划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域;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等划为污染一般防渗区域。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园区构建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7.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8.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4.535吨/年SO2:0.4吨/年;NOX:0.3吨/年)。

9.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淮上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本项目建设后,原有项目将不再建设和履行相关手续。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8Q)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2-*

蚌淮环许〔2023〕8号

(略) :< :namespace prefix = o />

你公司报批的《 (略) 粮食收储及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代码:2209-*-04-01-*。根据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小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略) 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区中纺大道1号。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总建筑面积*㎡。项目建设后可形成年产配合饲料18万吨/年、年产12万吨/年发酵饲料和6万吨/年的粮食仓储生产能力。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和布局须符合相关法定规划。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粮食装卸废气、配合饲料生产车间中废气(维生素等粉料投料粉尘、其他小料投料粉尘、玉米和小麦原料投料粉尘、筛分和除杂粉尘、物料粉碎筛分混合制粒粉尘)、配合饲料生产车间中废气(其他小料投料粉尘、豆粕和玉米原料投料粉尘、豆粕和玉米原料除杂粉碎粉尘、混合粉尘、烘干粉尘、冷却粉尘、粉碎前气力输送粉尘、粉碎粉尘、包装粉尘)。项目仓库和车间全封闭,厂区装卸粮食时对厂区定期洒水抑尘,所有物料进入生产系统后,生产系统内均为密闭输送,输送过程中粉尘不外泄。筛分机、除杂机、粉碎机和烘干机全封闭。维生素等粉状小料投料废气经集气装置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小料投料粉尘经集气装置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玉米、小麦原料投料粉尘和筛分、除杂粉尘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放;粉碎、筛分、混合和制粒废气通过各自工序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放;发酵饲料车间中,其他小料投料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放;玉米、小麦等原料投料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配套的2套袋式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排放;豆粕和玉米原料除杂粉碎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排放;发酵饲料混合设备全封闭。预混合投料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8)排放;烘干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排放;冷却粉尘经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排放;碎前气力输送排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1)排放;粉碎粉尘经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2)排放;包装口设置侧吸式集气装置。包装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3)排放。确保外排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燃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标准(NOx不高于50mg/m3),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加强对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满足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相关要求。按相应规定规范设置各排气筒。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水及浓水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不外排。

3.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规范设置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除杂、筛分出来的杂质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沉降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不得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

5.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豆油存储区划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域;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等划为污染一般防渗区域。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园区构建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7.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8.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4.535吨/年SO2:0.4吨/年;NOX:0.3吨/年)。

9.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淮上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本项目建设后,原有项目将不再建设和履行相关手续。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8Q)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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