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育安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配套年产50000套课桌椅喷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关于安徽育安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配套年产50000套课桌椅喷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蚌淮环许〔2023〕9号
安徽育 (略) :< :namespace prefix = o />
你公司报批的《安徽育 (略) 配套年产50000套课桌椅喷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小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淮上区金牛路285号。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总建筑面积360㎡。购置固化炉、喷塑房等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喷塑课桌椅50000套的生产规模。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和布局须符合相关法定规划。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工序产生的树脂粉尘、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及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喷塑工序设备为封闭设计,且喷塑时设备内呈微负压状态,经“旋风除尘器+滤芯过滤”装置收集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房及烘道进出口上方安装吸风罩收集工件进出时排放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与喷塑烘干废气共用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及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对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
2.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生产、生活废水。
3.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收集的塑粉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循环回用至喷塑工序;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划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域;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等划为污染一般防渗区域;办公区、成品区等划为污染简单防渗区。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园区构建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7.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8.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污染物烟(粉)尘:0.119吨/年;VOCs:0.0019吨/年;SO2:0.004吨/年;NOX:0.0374吨/年)。
9.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淮上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X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2-*
蚌淮环许〔2023〕9号
安徽育 (略) :< :namespace prefix = o />
你公司报批的《安徽育 (略) 配套年产50000套课桌椅喷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小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淮上区金牛路285号。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总建筑面积360㎡。购置固化炉、喷塑房等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喷塑课桌椅50000套的生产规模。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和布局须符合相关法定规划。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工序产生的树脂粉尘、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及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喷塑工序设备为封闭设计,且喷塑时设备内呈微负压状态,经“旋风除尘器+滤芯过滤”装置收集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房及烘道进出口上方安装吸风罩收集工件进出时排放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与喷塑烘干废气共用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及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对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
2.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生产、生活废水。
3.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收集的塑粉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循环回用至喷塑工序;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划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域;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等划为污染一般防渗区域;办公区、成品区等划为污染简单防渗区。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园区构建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7.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8.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污染物烟(粉)尘:0.119吨/年;VOCs:0.0019吨/年;SO2:0.004吨/年;NOX:0.0374吨/年)。
9.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淮上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X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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