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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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镇政发〔2023〕3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4-*-04-01-*。相关专家对中凡 (略) 编制的《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和兴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和兴村东西三条巷道、南北两条巷道铺设面包砖7971m2,1m*1m树池419个,1m*1.2m树池171个;植草砖铺设26.6m2,土方回填1604m3,土方换填618m3,平整场地4432m2;和兴村南侧空地栽植红梅杏1132株(两年养护),北侧林带栽植红梅杏1190株(两年养护),山桃578株(两年养护),换填种植土2320m3;经果林灌溉带PE管(De110/1.0MPa)2535m,PE管(De50/0.6MPa)484m,滴灌管(De16/0.3MPa)15386m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96.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5.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06万元,预备费用2.14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5月-2023年10月,养护期2年。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投资(万元)

合计

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工程费用

243.92

31.67


275.59

1

巷道面包砖铺设

158.64



158.64

2

1m*1m树池

9.60



9.60

3

1m*1.2m树池

4.31



4.31

4

混凝土道牙

29.70



29.70

5

植草砖铺设

0.43



0.43

6

平整场地(30cm)

0.38



0.38

7

土方回填

4.07



4.07

8

土方换填

1.85



1.85

9

整理绿化用地

3.50



3.50

10

换填种植土

5.60



5.60

11

边坡修整

0.40



0.40

12

山桃(二年养护)

4.85



4.85

13

红梅杏(二年养护)

20.59



20.59

14

经果林灌溉带


31.67


31.67

其他费用



18.26

18.26

1

工程监理费



4.13

4.13

2

控制价编制费



1.10

1.10

3

结算编制费



0.83

0.83

4

竣工决算审计费



0.83

0.83

5

招标服务费



0.55

0.55

6

设计费



6.89

6.89

7

测量费



2.00

2.00

8

检测试验费



1.93

1.93

预备费



2.94

2.94

项目总投资

243.92

31.67

21.20

296.79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镇政发〔2023〕3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4-*-04-01-*。相关专家对中凡 (略) 编制的《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和兴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和兴村东西三条巷道、南北两条巷道铺设面包砖7971m2,1m*1m树池419个,1m*1.2m树池171个;植草砖铺设26.6m2,土方回填1604m3,土方换填618m3,平整场地4432m2;和兴村南侧空地栽植红梅杏1132株(两年养护),北侧林带栽植红梅杏1190株(两年养护),山桃578株(两年养护),换填种植土2320m3;经果林灌溉带PE管(De110/1.0MPa)2535m,PE管(De50/0.6MPa)484m,滴灌管(De16/0.3MPa)15386m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96.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5.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06万元,预备费用2.14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5月-2023年10月,养护期2年。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和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投资(万元)

合计

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工程费用

243.92

31.67


275.59

1

巷道面包砖铺设

158.64



158.64

2

1m*1m树池

9.60



9.60

3

1m*1.2m树池

4.31



4.31

4

混凝土道牙

29.70



29.70

5

植草砖铺设

0.43



0.43

6

平整场地(30cm)

0.38



0.38

7

土方回填

4.07



4.07

8

土方换填

1.85



1.85

9

整理绿化用地

3.50



3.50

10

换填种植土

5.60



5.60

11

边坡修整

0.40



0.40

12

山桃(二年养护)

4.85



4.85

13

红梅杏(二年养护)

20.59



20.59

14

经果林灌溉带


31.67


31.67

其他费用



18.26

18.26

1

工程监理费



4.13

4.13

2

控制价编制费



1.10

1.10

3

结算编制费



0.83

0.83

4

竣工决算审计费



0.83

0.83

5

招标服务费



0.55

0.55

6

设计费



6.89

6.89

7

测量费



2.00

2.00

8

检测试验费



1.93

1.93

预备费



2.94

2.94

项目总投资

243.92

31.67

21.20

2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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