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珍稀菇培育基地项目
白沙珍稀菇培育基地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白沙珍稀菇培育基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金沙西路6号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中心大楼二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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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珍稀菇培育基地项目 | |
白沙 (略) " | |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港村委会牙港上村原鸽子养殖场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港村民委员会牙港上村原鸽子养殖场,占地面积为3737.3m2,总建筑面积为1780m2,项目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为培菌车间、锅炉房和原料仓库等及其他辅助设施,地块二为成品仓库。 | |
本项目为白沙珍稀菇培育基地,工程在建设期间难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有些影响在施工期可采取相应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减缓措施,工程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一、农业、林业”中“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1”中“涉及敏感区”和“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中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项,经核查,该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同时查阅《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 | |
根据白沙县土地利用现状图(详见附图),项目现状占用农村道路面积45.62m2,农村宅基地面积90.38m2,其他园地面积0.25m2,乔木林地面积3.72m2,设施农用地面积3537.20m2,橡胶林面积60.11m2,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港村鸽子养殖基地“多规合一”调整完善成果地类情况图(详见附图6),项目占用园地面积186.51m2,一般耕地面积2375.38m2,自然保留地面积1175.54m2,项目属于农业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与《白沙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21-2035)》是相符的。 | |
无 | |
无 | |
项目运营期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对场区进行绿化,道路硬化,减少水土流失;在运营期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维护,避免厂房外进行大噪声的生产作业,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设置车辆减速带、禁止呜笛等措施,减少运输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在采取措施后,运营期间噪声对动物的影响不大;项目道路硬化,道路一侧设置集水槽,雨水通过道路一侧雨水管道排向站外低洼处或沉淀池内,建设单位采取在集水槽中铺撒石子等措施以减轻清洗水及雨水冲刷对场区造成水土流失的影响,减少雨水对地表的冲刷,具有一定水土保持功能。 | |
(1)大气环境: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中对小溪水质现状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2023年1月中对小溪水质为地表水Ⅲ类标准。 | |
①项目液化石油气相关设施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要求执行;②项目正式运行前,须取得安监、消防部门的许可:在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③对污染物工艺参数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④在液化气使用环节中,应充分保证设备、管道、储罐的密封性,通过设备选型杜绝燃气泄漏事故;⑤在液化气储运环节易出现泄漏的区域,如罐区、气化区等设置泄漏报警装置;⑥按照规定设置液化气供应场站的防火、防雷体系,相应电气设备的安装参照地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执行;⑦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培训制度。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白沙珍稀菇培育基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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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金沙西路6号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中心大楼二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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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港村委会牙港上村原鸽子养殖场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港村民委员会牙港上村原鸽子养殖场,占地面积为3737.3m2,总建筑面积为1780m2,项目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为培菌车间、锅炉房和原料仓库等及其他辅助设施,地块二为成品仓库。 | |
本项目为白沙珍稀菇培育基地,工程在建设期间难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有些影响在施工期可采取相应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减缓措施,工程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一、农业、林业”中“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1”中“涉及敏感区”和“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中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项,经核查,该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同时查阅《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 | |
根据白沙县土地利用现状图(详见附图),项目现状占用农村道路面积45.62m2,农村宅基地面积90.38m2,其他园地面积0.25m2,乔木林地面积3.72m2,设施农用地面积3537.20m2,橡胶林面积60.11m2,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港村鸽子养殖基地“多规合一”调整完善成果地类情况图(详见附图6),项目占用园地面积186.51m2,一般耕地面积2375.38m2,自然保留地面积1175.54m2,项目属于农业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与《白沙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21-2035)》是相符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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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期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对场区进行绿化,道路硬化,减少水土流失;在运营期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维护,避免厂房外进行大噪声的生产作业,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设置车辆减速带、禁止呜笛等措施,减少运输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在采取措施后,运营期间噪声对动物的影响不大;项目道路硬化,道路一侧设置集水槽,雨水通过道路一侧雨水管道排向站外低洼处或沉淀池内,建设单位采取在集水槽中铺撒石子等措施以减轻清洗水及雨水冲刷对场区造成水土流失的影响,减少雨水对地表的冲刷,具有一定水土保持功能。 | |
(1)大气环境: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中对小溪水质现状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2023年1月中对小溪水质为地表水Ⅲ类标准。 | |
①项目液化石油气相关设施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要求执行;②项目正式运行前,须取得安监、消防部门的许可:在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③对污染物工艺参数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④在液化气使用环节中,应充分保证设备、管道、储罐的密封性,通过设备选型杜绝燃气泄漏事故;⑤在液化气储运环节易出现泄漏的区域,如罐区、气化区等设置泄漏报警装置;⑥按照规定设置液化气供应场站的防火、防雷体系,相应电气设备的安装参照地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执行;⑦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培训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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