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3年5月29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1137052249344969XL/2023-01496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3年5月29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1137052249344969XL/2023-0149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滨689侧HF井 | 利津县凤凰城街道颐德花园南299m处 | 中国 (略) (略) 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建设滨689侧HF井1口,设计侧钻钻深为1961.43m,完钻后进行试油。项目总投资5727.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8.82万元。 |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 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废弃钻井液和冲洗钻井岩屑产生的废水进入井场泥浆处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及干化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无法循环利用的钻井废水、试油废水运至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少鸣笛、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三开侧钻水平段钻井岩屑和废弃合成基泥浆,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若产生不可利用的沾油防渗材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送垃圾中转站处理。 |
2 | 垦119-斜50井 | 利津县陈庄镇利津县陈庄镇圭庄西北1.7km处 | 中国 (略) (略) 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新钻滚动评价井1口,设计井深为2464.8m,完钻后进行试油。项目总投资123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胜利油田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 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废弃钻井液和冲洗钻井岩屑产生的废水进入井场泥浆处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及干化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无法循环利用的钻井废水、试油废水运至孤岛采油厂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少鸣笛、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不采用油基泥浆,经“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一开、二开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综合利用。若产生不可利用的沾油防渗材料和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送垃圾中转站处理。 |
3 | 垦斜133井 | 利津县陈庄镇圭庄西北2.21km处 | 中国 (略) (略) 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新钻滚动评价井1口,设计井深为2464.8m,完钻后进行试油。项目总投资140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6万元。 | 胜利油田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 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废弃钻井液和冲洗钻井岩屑产生的废水进入井场泥浆处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及干化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无法循环利用的钻井废水、试油废水运至孤岛采油厂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少鸣笛、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不采用油基泥浆,经“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一开、二开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综合利用。若产生不可利用的沾油防渗材料和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送垃圾中转站处理。 |
4 | 垦斜134井 | 利津县汀罗镇平子滩村东南4.01km处 | 中国 (略) (略) 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新钻探井1口,设计钻深为2667.66m,完钻后进行试油。项目总投资1333.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5万元。 | 胜利油田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 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废弃钻井液和冲洗钻井岩屑产生的废水进入井场泥浆处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及干化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无法循环利用的钻井废水、试油废水运至孤岛采油厂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少鸣笛、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不采用油基泥浆,经“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一开、二开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综合利用。若产生不可利用的沾油防渗材料和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送垃圾中转站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滨689侧HF井 | 利津县凤凰城街道颐德花园南299m处 | 中国 (略) (略) 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建设滨689侧HF井1口,设计侧钻钻深为1961.43m,完钻后进行试油。项目总投资5727.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8.82万元。 |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 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废弃钻井液和冲洗钻井岩屑产生的废水进入井场泥浆处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及干化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无法循环利用的钻井废水、试油废水运至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少鸣笛、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三开侧钻水平段钻井岩屑和废弃合成基泥浆,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若产生不可利用的沾油防渗材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送垃圾中转站处理。 |
2 | 垦119-斜50井 | 利津县陈庄镇利津县陈庄镇圭庄西北1.7km处 | 中国 (略) (略) 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新钻滚动评价井1口,设计井深为2464.8m,完钻后进行试油。项目总投资123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胜利油田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 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废弃钻井液和冲洗钻井岩屑产生的废水进入井场泥浆处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及干化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无法循环利用的钻井废水、试油废水运至孤岛采油厂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少鸣笛、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不采用油基泥浆,经“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一开、二开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综合利用。若产生不可利用的沾油防渗材料和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送垃圾中转站处理。 |
3 | 垦斜133井 | 利津县陈庄镇圭庄西北2.21km处 | 中国 (略) (略) 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新钻滚动评价井1口,设计井深为2464.8m,完钻后进行试油。项目总投资140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6万元。 | 胜利油田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 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废弃钻井液和冲洗钻井岩屑产生的废水进入井场泥浆处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及干化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无法循环利用的钻井废水、试油废水运至孤岛采油厂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少鸣笛、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不采用油基泥浆,经“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一开、二开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综合利用。若产生不可利用的沾油防渗材料和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送垃圾中转站处理。 |
4 | 垦斜134井 | 利津县汀罗镇平子滩村东南4.01km处 | 中国 (略) (略) 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新钻探井1口,设计钻深为2667.66m,完钻后进行试油。项目总投资1333.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5万元。 | 胜利油田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 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废弃钻井液和冲洗钻井岩屑产生的废水进入井场泥浆处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及干化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无法循环利用的钻井废水、试油废水运至孤岛采油厂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少鸣笛、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不采用油基泥浆,经“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一开、二开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综合利用。若产生不可利用的沾油防渗材料和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送垃圾中转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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