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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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 (略) 平潭岛北侧海域,本项目拟安装35台单机容量13MW机组,总装机容量455MW。本风电场机组通过8回66kV海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拟以2回220kV海缆和架空线接入平潭北部苏平片区沙垅坪*上集控中心。*上集控中心占地面积约13977m2,建设内容为集控楼、GIS楼、生产辅助楼、消防泵房、SVG室等建(构)筑物。工程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中能建(平潭) (略)

通讯地址: (略) 平潭县金井镇金井湾大道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2号楼2202室

电话:*

联系人:寇希文

电子邮箱:*@*ttp://**

三、评价单位:厦门中广 (略)

通讯地址: (略) 集美区同集南路30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18层

电话:0592-*

联系人:梁工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环境影响因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可行的环保措施及设计修改建议,综合论证该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的态度;(2)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3)在建设期公众最关注环境问题;(4)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沟通反馈。

公示单位:中能建(平潭) (略)

2023 年 5 月 26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 (略) 平潭岛北侧海域,本项目拟安装35台单机容量13MW机组,总装机容量455MW。本风电场机组通过8回66kV海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拟以2回220kV海缆和架空线接入平潭北部苏平片区沙垅坪*上集控中心。*上集控中心占地面积约13977m2,建设内容为集控楼、GIS楼、生产辅助楼、消防泵房、SVG室等建(构)筑物。工程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中能建(平潭) (略)

通讯地址: (略) 平潭县金井镇金井湾大道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2号楼2202室

电话:*

联系人:寇希文

电子邮箱:*@*ttp://**

三、评价单位:厦门中广 (略)

通讯地址: (略) 集美区同集南路30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18层

电话:0592-*

联系人:梁工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环境影响因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可行的环保措施及设计修改建议,综合论证该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的态度;(2)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3)在建设期公众最关注环境问题;(4)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沟通反馈。

公示单位:中能建(平潭) (略)

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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