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6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A15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海博 (略) 年产1200吨对苯二*醛、1000吨邻氯苯*醛技改建设项目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 (略) 海博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技改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技改后生产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年产1200吨对苯二*醛、1000吨邻氯苯*醛,因原生产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化工工艺氯化工艺,氯化车间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本项目对原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直接采购高纯度四氯对二*苯、邻氯二氯苄,不涉及氯化工艺,利用氯化锌和乌洛托品催化水解生产对苯二*醛、邻氯苯*醛,利旧 (略) 海博 (略) 原有土建工程及对苯二*醛原有生产设施。 建设地点: (略) 乌达区乌达工业园,项目地理位置见图4.1-1,项目在园区的位置见图4.1-2。 总占地面积:13112m2(利用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基础上进行建设,无新增占地) 项目总投资:280万元 工作制度:本项目生产管理按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全工作300天,7200小时。 劳动定员: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厂区人员(43人,现有人员满足增产后生产使用) | 1.废气 (一)工艺废气 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为二级石墨冷凝器(对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处理(对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为50%)+三级水吸收(对氯化氢处理效率为99.9%)后外排。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罐区废气 换气阀气相排空进入水封,净化效率≥50%。 2.废水 本项邻氯苯*醛及对苯二*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解液、抽滤母液、离心母液等生产废水,经套用10次后排入蒸水釜,经蒸水釜处理后的釜残作为危险废物处理,蒸发出的水分经收集作为三级水吸收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循环冷却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①废活性炭 本项目将所有废气最终均引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因此会产生废活性炭,本项目对苯二*醛两条生产线、邻氯苯*醛一条生产线以及用来处理废水的蒸水釜均位于水解车间内,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其中活性炭的装填量为0.9t,更换周期为56d,活性炭吸收效率为50%,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年量为6.46925t/a(活性炭:4.82t+对苯二*醛生产过程中吸附废气0.10125t+邻氯苯*醛生产过程中吸附废气1.548t),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固废管理,危废类别为HW49,代码900-039-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送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理。 ②废矿物油 项目中日常机械设备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密闭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进行处置。 ③蒸水釜釜残 对苯二*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水釜釜残为2499.5255t+邻氯苯*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水釜釜残为838.99t,共计3338.5155t,蒸水釜釜残内含有较多有机物,因此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危废类别为HW11,代码为900-013-11,因产生量较大,在每10批次生产结束前3天,立即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理,不在厂内暂存。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转运,暂停生产,要求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尽快进行转运处理。 ④邻氯苯*醛蒸馏焦油类釜残 邻氯苯*醛蒸馏焦油类釜残的量为20t/a,危废类别为HW11,代码为900-013-11,采用PE桶密闭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包装 项目原料有废包装产生,产生量约15t/a,大部分非破损包装交由厂家回收,破损桶产生量约0.1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破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代码900-041-49,采用PE防渗袋密闭包装,委托有资质进行处置。 ⑥冷凝废液 在项目废气治理过程中,采用二级石墨冷凝器进行冷凝,将挥发性有机物冷凝为液体,根据物料平衡可知,冷凝废液的产生量为29.703/a,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危废类别为HW49,代码为772-006-49,采用PE桶密闭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⑦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量为14.2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厂内北侧设占地面积为30 m2危废临时贮存库,用于暂存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 4.噪声 技改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种泵类及风机等高强度的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音,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对于噪声值大于85分贝的机泵安装隔声罩,同时合理布置。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2 | 内蒙 (略) 3000吨/年绿色高效低毒除草剂原药及3500吨/年化工中间体项目变更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 内蒙 (略) | 内蒙古八思巴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现已更名为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变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每天生产24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生产人员采用四班三运转制,每班工作8小时。 变更内容:1、对现有750吨/年烟嘧磺隆生产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为调整部分原辅料的投料量,现有生产工艺流程不变。 2、对现有950吨/年咪草烟生产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为调整部分原辅料的投料量,现有生产工艺流程不变。 3、咪草烟车间顶部的包装废气排气筒不再建设。变更前,咪草烟包装废气、*氧咪草烟包装废气、*基咪草烟包装废气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咪草烟车间顶部的包装废气排气筒排空。变更后,咪草烟包装废气、*氧咪草烟包装废气、*基咪草烟包装废气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厂区中央废气处理系统的排气筒排空。 4、本项目需新增天然气用量用于现有的RTO焚烧装置用作助燃气体。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生产车间废气、储罐区废气、废水预处理车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和储罐区无组织废气。废气按照废气类型进行处理。 本项目设置含氯废气处理系统——树脂吸附处理系统,将含氯的有机废气送入树脂吸附处理系统脱氯处理后排放。本项目设置九套含氯废气预处理系统,分别设置于烟嘧磺隆合成车间、咪草烟车间、*氧*基咪草烟车间、新烟嘧磺隆车间和废水预处理车间,本项目含氯废气处理系统主要包括吸附装置,冷凝器,油水分离器、冷凝液储罐、循环水罐。以及相关配套管道阀门等。 项目设置中央废气处理系统,中央尾气处理系统的预处理系统包括一级碱吸收+除雾除尘。RTO系统包括一套*室蓄热陶瓷热力焚烧装置,含一个焚烧炉膛,五个能量回用体(陶瓷蓄热体),用于处理有机废气。尾气处理系统包括冷却塔+一级碱吸收+除尘器。此外,RTO需要通入天然气作为燃料。 危废暂存间设置一套集风装置,收集后的废气送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有机物储罐设置冷凝器,部分配套尾气吸收装置;无机储罐配套相应的水吸收和/或碱吸收装置。 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本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处理遵循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原则。 厂区南面设置一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0m3/d,采用的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UASB反应器+A/O生化池+二沉池”。废水经上述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乌达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在厂区污水处理站的废水总排口处,针对pH、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本工程产生的工艺废水分质处理:①咪草烟生产车间产生含氰化物废水,在废水预处理车间设置含氰废水预处理设施。②高盐工艺废水,送厂区废水预处理车间,经蒸发处理后得到的低盐废水再送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③其余工艺废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循环系统排污水、地坪及设备冲洗污水内含有的污染物主要为盐分等,送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碱吸收、水吸收废水先送废水预处理车间,处理后送厂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送厂区污水处理站。 为防止雨水和事故水对污水处理站生化池造成冲击,污染周边环境,项目设置有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用于接纳初期雨水和事故水。收集后的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分批次打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可能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精馏残液、废活性炭、污泥)、待鉴定工业固废(混合废盐)和生活垃圾。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处理原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此外,本项目蒸发装置产生盐,拟做副产外售给其他企业做为工业用途。本项目在验收阶段,蒸发盐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鉴定。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且可以满足相关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或满足相关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可以作为副产外售,不满足标准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内工信原工字〔2019〕269号)要求作为危废管理。本环评暂将蒸发盐作为危废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做到无害化、减量化处理,不会随意丢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隔声减震、建筑隔声后,贡献值较小。厂房外主要为流动噪声源(运输车辆和叉车等),经过自然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的要求。根据分析结果,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制定的防治措施切实有效,定期跟踪监测,从土壤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6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A15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海博 (略) 年产1200吨对苯二*醛、1000吨邻氯苯*醛技改建设项目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 (略) 海博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技改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技改后生产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年产1200吨对苯二*醛、1000吨邻氯苯*醛,因原生产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化工工艺氯化工艺,氯化车间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本项目对原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直接采购高纯度四氯对二*苯、邻氯二氯苄,不涉及氯化工艺,利用氯化锌和乌洛托品催化水解生产对苯二*醛、邻氯苯*醛,利旧 (略) 海博 (略) 原有土建工程及对苯二*醛原有生产设施。 建设地点: (略) 乌达区乌达工业园,项目地理位置见图4.1-1,项目在园区的位置见图4.1-2。 总占地面积:13112m2(利用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基础上进行建设,无新增占地) 项目总投资:280万元 工作制度:本项目生产管理按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全工作300天,7200小时。 劳动定员: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厂区人员(43人,现有人员满足增产后生产使用) | 1.废气 (一)工艺废气 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为二级石墨冷凝器(对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处理(对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为50%)+三级水吸收(对氯化氢处理效率为99.9%)后外排。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罐区废气 换气阀气相排空进入水封,净化效率≥50%。 2.废水 本项邻氯苯*醛及对苯二*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解液、抽滤母液、离心母液等生产废水,经套用10次后排入蒸水釜,经蒸水釜处理后的釜残作为危险废物处理,蒸发出的水分经收集作为三级水吸收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循环冷却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①废活性炭 本项目将所有废气最终均引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因此会产生废活性炭,本项目对苯二*醛两条生产线、邻氯苯*醛一条生产线以及用来处理废水的蒸水釜均位于水解车间内,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其中活性炭的装填量为0.9t,更换周期为56d,活性炭吸收效率为50%,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年量为6.46925t/a(活性炭:4.82t+对苯二*醛生产过程中吸附废气0.10125t+邻氯苯*醛生产过程中吸附废气1.548t),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固废管理,危废类别为HW49,代码900-039-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送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理。 ②废矿物油 项目中日常机械设备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密闭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进行处置。 ③蒸水釜釜残 对苯二*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水釜釜残为2499.5255t+邻氯苯*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水釜釜残为838.99t,共计3338.5155t,蒸水釜釜残内含有较多有机物,因此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危废类别为HW11,代码为900-013-11,因产生量较大,在每10批次生产结束前3天,立即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理,不在厂内暂存。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转运,暂停生产,要求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尽快进行转运处理。 ④邻氯苯*醛蒸馏焦油类釜残 邻氯苯*醛蒸馏焦油类釜残的量为20t/a,危废类别为HW11,代码为900-013-11,采用PE桶密闭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包装 项目原料有废包装产生,产生量约15t/a,大部分非破损包装交由厂家回收,破损桶产生量约0.1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破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代码900-041-49,采用PE防渗袋密闭包装,委托有资质进行处置。 ⑥冷凝废液 在项目废气治理过程中,采用二级石墨冷凝器进行冷凝,将挥发性有机物冷凝为液体,根据物料平衡可知,冷凝废液的产生量为29.703/a,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危废类别为HW49,代码为772-006-49,采用PE桶密闭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⑦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量为14.2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厂内北侧设占地面积为30 m2危废临时贮存库,用于暂存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 4.噪声 技改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种泵类及风机等高强度的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音,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对于噪声值大于85分贝的机泵安装隔声罩,同时合理布置。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2 | 内蒙 (略) 3000吨/年绿色高效低毒除草剂原药及3500吨/年化工中间体项目变更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 内蒙 (略) | 内蒙古八思巴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现已更名为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变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每天生产24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生产人员采用四班三运转制,每班工作8小时。 变更内容:1、对现有750吨/年烟嘧磺隆生产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为调整部分原辅料的投料量,现有生产工艺流程不变。 2、对现有950吨/年咪草烟生产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为调整部分原辅料的投料量,现有生产工艺流程不变。 3、咪草烟车间顶部的包装废气排气筒不再建设。变更前,咪草烟包装废气、*氧咪草烟包装废气、*基咪草烟包装废气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咪草烟车间顶部的包装废气排气筒排空。变更后,咪草烟包装废气、*氧咪草烟包装废气、*基咪草烟包装废气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厂区中央废气处理系统的排气筒排空。 4、本项目需新增天然气用量用于现有的RTO焚烧装置用作助燃气体。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生产车间废气、储罐区废气、废水预处理车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和储罐区无组织废气。废气按照废气类型进行处理。 本项目设置含氯废气处理系统——树脂吸附处理系统,将含氯的有机废气送入树脂吸附处理系统脱氯处理后排放。本项目设置九套含氯废气预处理系统,分别设置于烟嘧磺隆合成车间、咪草烟车间、*氧*基咪草烟车间、新烟嘧磺隆车间和废水预处理车间,本项目含氯废气处理系统主要包括吸附装置,冷凝器,油水分离器、冷凝液储罐、循环水罐。以及相关配套管道阀门等。 项目设置中央废气处理系统,中央尾气处理系统的预处理系统包括一级碱吸收+除雾除尘。RTO系统包括一套*室蓄热陶瓷热力焚烧装置,含一个焚烧炉膛,五个能量回用体(陶瓷蓄热体),用于处理有机废气。尾气处理系统包括冷却塔+一级碱吸收+除尘器。此外,RTO需要通入天然气作为燃料。 危废暂存间设置一套集风装置,收集后的废气送中央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有机物储罐设置冷凝器,部分配套尾气吸收装置;无机储罐配套相应的水吸收和/或碱吸收装置。 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本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处理遵循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原则。 厂区南面设置一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0m3/d,采用的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UASB反应器+A/O生化池+二沉池”。废水经上述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乌达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在厂区污水处理站的废水总排口处,针对pH、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本工程产生的工艺废水分质处理:①咪草烟生产车间产生含氰化物废水,在废水预处理车间设置含氰废水预处理设施。②高盐工艺废水,送厂区废水预处理车间,经蒸发处理后得到的低盐废水再送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③其余工艺废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循环系统排污水、地坪及设备冲洗污水内含有的污染物主要为盐分等,送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碱吸收、水吸收废水先送废水预处理车间,处理后送厂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送厂区污水处理站。 为防止雨水和事故水对污水处理站生化池造成冲击,污染周边环境,项目设置有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用于接纳初期雨水和事故水。收集后的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分批次打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可能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精馏残液、废活性炭、污泥)、待鉴定工业固废(混合废盐)和生活垃圾。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处理原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此外,本项目蒸发装置产生盐,拟做副产外售给其他企业做为工业用途。本项目在验收阶段,蒸发盐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鉴定。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且可以满足相关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或满足相关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可以作为副产外售,不满足标准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内工信原工字〔2019〕269号)要求作为危废管理。本环评暂将蒸发盐作为危废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做到无害化、减量化处理,不会随意丢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隔声减震、建筑隔声后,贡献值较小。厂房外主要为流动噪声源(运输车辆和叉车等),经过自然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的要求。根据分析结果,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制定的防治措施切实有效,定期跟踪监测,从土壤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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