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关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5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关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5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6日—2023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国际印刷包装城印城佳苑小区旁政府办公大楼3号楼
邮编:*
2023年3月16日—2023年5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 | 关于对《野毛冲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4号 | 2023.3.30 |
2 | 关于对《精密成型模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5号 | 2023.3.30 |
3 | 关于对《瑞栢泰生物制品研发工程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6号 | 2023.4.11 |
4 | 关于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供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7号 | 2023.5.9 |
5 | 关于对《国投 (略) 试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8号 | 2023.5.25 |
6 | 关于对《 (略) 烟用香精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9号 | 2023.5.2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6日—2023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国际印刷包装城印城佳苑小区旁政府办公大楼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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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6日—2023年5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 | 关于对《野毛冲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4号 | 2023.3.30 |
2 | 关于对《精密成型模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5号 | 2023.3.30 |
3 | 关于对《瑞栢泰生物制品研发工程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6号 | 2023.4.11 |
4 | 关于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供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7号 | 2023.5.9 |
5 | 关于对《国投 (略) 试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8号 | 2023.5.25 |
6 | 关于对《 (略) 烟用香精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19号 | 2023.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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