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文

1

湖州鲸尾 (略) 年产100万套小型气泵生产项目

湖吴环建【2023】19号

2023年5月23日

见附件

湖吴环建【2023】19号-关于湖州鲸尾 (略) 年产100万套小型气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2

浙江 (略) 年产20万平方米燃料电池膜电极及其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湖吴环建【2023】20号

2023年5月23日

见附件

湖吴环建【2023】20号-关于浙江 (略) 年产20万平方米燃料电池膜电极及其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26536-34-吴兴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文

1

湖州鲸尾 (略) 年产100万套小型气泵生产项目

湖吴环建【2023】19号

2023年5月23日

见附件

湖吴环建【2023】19号-关于湖州鲸尾 (略) 年产100万套小型气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2

浙江 (略) 年产20万平方米燃料电池膜电极及其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湖吴环建【2023】20号

2023年5月23日

见附件

湖吴环建【2023】20号-关于浙江 (略) 年产20万平方米燃料电池膜电极及其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26536-34-吴兴分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