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新村二期棚改项目涉及收回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结果公示
八公山新村二期棚改项目涉及收回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 (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产权〔2018〕47号)有关规定和淮河能源控股集团《2023年第3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精神,现将安徽嘉华地产 (略) 针对八公山新村二期棚改项目涉及收回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皖嘉华〔2023〕(估)字第042号)列示的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被评土地基本情况及评估结果如下:
土地证号为皖(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面积为6463.18平方米,划拨住宅用地。转让评估面积6463.18平方米。
本次采用采用剩余(增值收益扣减)法、成本逼近法,按证载用途进行评估,评估单价为282元/平方米,6463.18平方米土地总价182.26万元。
本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4日),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土地的评估结果存有异议,请与资源环保部联系。
联系人:杨年锋; 电话:*
2023年5月29日
根据《 (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产权〔2018〕47号)有关规定和淮河能源控股集团《2023年第3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精神,现将安徽嘉华地产 (略) 针对八公山新村二期棚改项目涉及收回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皖嘉华〔2023〕(估)字第042号)列示的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被评土地基本情况及评估结果如下:
土地证号为皖(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面积为6463.18平方米,划拨住宅用地。转让评估面积6463.18平方米。
本次采用采用剩余(增值收益扣减)法、成本逼近法,按证载用途进行评估,评估单价为282元/平方米,6463.18平方米土地总价182.26万元。
本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4日),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土地的评估结果存有异议,请与资源环保部联系。
联系人:杨年锋; 电话:*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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