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泸溪县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浦市镇宝华园(9#楼)项目的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泸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泸溪县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浦市镇宝华园(9#楼)项目的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泸溪县宝华房 (略) 于2015年 (略) 镇原耐火材料厂棚户区一宗地面积为20980平方米的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宝华园小区”。2017年原城乡建设规划局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共11栋住宅楼,后期*续已建好1#—8#号楼,目前还有9#—11#号楼共3栋未完成建设。浦市镇宝华园项目于2023年5月26日取得县发改部门的泸发改投[2023]21号项目变更备案文件。现泸溪县宝华房 (略) 向 (略) 镇宝华园(9#楼)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具体方案见附图。

泸溪县宝华房 (略) 浦市镇宝华园(9#楼)项目拟建内容为: (略) 镇宝华园小区,总用地面积20980平方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密度39%,容积率2.3,绿地率25%。拟建9#楼建筑占地77.25*11.5=888.3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678.7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790.34平方米,不计容架空停车建筑面积888.37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七层,首层为架空开敞式停车层,层高2.5米;二至七层为住宅层,标准层层高2.9米,建筑物檐口限高19.9米。配套建设绿化、植草砖、污水处理(化粪池)、给排水、配建9#楼42户停车位等配套设施。按2017年原城乡建设规划局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复核日照分析时,规划的9#、10#、11#楼的日照分析共138户,有33户不能满足日照要求,占比23.91%,宝华公司承诺在售楼时,采取购房合同明确告知购房业主日照未满足要求的方式,今后如有业主因日照问题提出质疑的,由宝华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略) 镇宝华园(9#楼)项目已于2023年5月21日提交我局业务例会通过。

我局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建部建规(2013)166号文件的要求,将待审定的规划总平图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9日到 6月4日止为期7个自然日。联系人:城乡规划管理股 谭股长,联系人电话:*。公示监制单位:泸溪县自然资源局

泸溪县宝华房 (略) 于2015年 (略) 镇原耐火材料厂棚户区一宗地面积为20980平方米的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宝华园小区”。2017年原城乡建设规划局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共11栋住宅楼,后期*续已建好1#—8#号楼,目前还有9#—11#号楼共3栋未完成建设。浦市镇宝华园项目于2023年5月26日取得县发改部门的泸发改投[2023]21号项目变更备案文件。现泸溪县宝华房 (略) 向 (略) 镇宝华园(9#楼)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具体方案见附图。

泸溪县宝华房 (略) 浦市镇宝华园(9#楼)项目拟建内容为: (略) 镇宝华园小区,总用地面积20980平方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密度39%,容积率2.3,绿地率25%。拟建9#楼建筑占地77.25*11.5=888.3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678.7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790.34平方米,不计容架空停车建筑面积888.37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七层,首层为架空开敞式停车层,层高2.5米;二至七层为住宅层,标准层层高2.9米,建筑物檐口限高19.9米。配套建设绿化、植草砖、污水处理(化粪池)、给排水、配建9#楼42户停车位等配套设施。按2017年原城乡建设规划局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复核日照分析时,规划的9#、10#、11#楼的日照分析共138户,有33户不能满足日照要求,占比23.91%,宝华公司承诺在售楼时,采取购房合同明确告知购房业主日照未满足要求的方式,今后如有业主因日照问题提出质疑的,由宝华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略) 镇宝华园(9#楼)项目已于2023年5月21日提交我局业务例会通过。

我局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建部建规(2013)166号文件的要求,将待审定的规划总平图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9日到 6月4日止为期7个自然日。联系人:城乡规划管理股 谭股长,联系人电话:*。公示监制单位:泸溪县自然资源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