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晨阳路(中横港路-华洲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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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晨阳路(中横港路-华洲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晨阳路(中横港路-华洲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3〕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新区 (略) 政配套系统,加强区域交通联系,根据《浦东新区祝桥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等,原则同意晨阳路(中横港路-华洲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西起中横港路西侧,东至华洲路,道路全长约1.9公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2米,道路规 (略) 次干路。下阶段应进一步对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和总体布置方案进行研究论证。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和管线、绿化搬迁工作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综合考虑环境、交通、河道、地区开发等影响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做好与已建、拟建工程的衔接;结合交通流量分析和沿线地块建设情况,优化道路断面和桥梁设计,处理好与G1503公路、沪通铁路等高等级交通设施的关系;并在排水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规划河道蓝线、桥梁梁底标高、公交站点设置、与公路和铁路的关系等应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晨阳路(中横港路-华洲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3〕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新区 (略) 政配套系统,加强区域交通联系,根据《浦东新区祝桥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等,原则同意晨阳路(中横港路-华洲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西起中横港路西侧,东至华洲路,道路全长约1.9公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2米,道路规 (略) 次干路。下阶段应进一步对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和总体布置方案进行研究论证。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和管线、绿化搬迁工作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综合考虑环境、交通、河道、地区开发等影响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做好与已建、拟建工程的衔接;结合交通流量分析和沿线地块建设情况,优化道路断面和桥梁设计,处理好与G1503公路、沪通铁路等高等级交通设施的关系;并在排水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规划河道蓝线、桥梁梁底标高、公交站点设置、与公路和铁路的关系等应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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