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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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相关意见。本次公示内容如下,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

(二)实施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三)规划范围: (略) 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略) 域范围: (略) 域行政辖区范围,*域国土面积为1871.18 平方千米,海域面积2783.58平方千米。 (略) 行政辖区包括万城、龙滚、山根、北大、和乐、后安、大茂、长丰、东澳、礼纪、南桥、三更罗镇12个镇(含农垦改革后新设立5个居)、1个国营林场(地方国营六连林场)、1个华侨旅游经济区(兴隆旅游经济开发区),共有207个行政村(社区)。中心城区范围:东至乌场港,南至太阳河,西至长丰镇区,北至大茂镇区,规划范围约43.6平方千米。

(四)定位目标:海南自贸港 (略)

(五)国土空间格局:全市域共划定基本农田总面积为169.75平方千米(合计25.46万亩),占市域土地总面的8.92%。 (略) *域生态保护红线604.22平方千米, (略) *域国土面积32.29%;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777.88平方千米, (略) 近岸海域面积27.95%。 (略) 城镇开发边界86.14平方千米。划定历史建筑紫线0.40公顷; (略) 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范围150.6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413.00公顷。

(六)规划年限:2021年至2035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一)战略定位合理性分析

《规划》 (略) 发展脉络、传承万宁地域特征,积极响应国家自贸港战略, (略) “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站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之下,提出聚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 (略) 。从发展战略定位来看,符合 (略) (略) 出台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系列政策。

(二)基础设施规模、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叠加分析显示,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将穿越长丰镇中部和西部、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西部、礼纪镇南部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建议在项目具体选址选线中尽可能避绕,对于不能避绕的,需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缓对区域重要生态功能的影响。《规划》提出的高速公路、环岛高速、环岛旅游公路等建设工程,有 (略) 的通畅性,缩短交通时间成本。

《规划》 (略) 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建设数量及规模,与全县人口预测及垃圾排放估算,基本能满足近、中期内的生活垃圾处理量与无害化处理需求。但从远期考虑,随着万宁旅游业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未来可能出现处置、转运能力不足的情况。因此, (略) 域内选址建设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建议在《规划》中提前预留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并做好对周边用地类型的控制,不应设置居住等敏感用地。

根据《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后, (略) 污水处理能力为23.2万t/d,全年满负荷运转处理能力为8468.0万t。本次评价预测的至规划末年的污水排放总量约为3836.15万t/a,因此规划的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满足规划期内的污水处理量需求。但考虑小海区域的近岸海域环境现状较差,水环境容量较小,龙首河、龙尾河、东山河沿线生产生活排放应加强城乡管网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考虑未来实现深海排放。

(三)规划与生态保护目标的协调性分析

规划的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总体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识别的一般生态空间、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相协调。存在两处不协调:

一是: (略)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协调性分析显示,军田水库、万宁水库、牛路岭水库、台风河、高龙溪、龙尾河北大村等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纳入生态控制区范围与水源保护区范围不一致,不利于区域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建议按照水源保护区范围全部纳入《规划》生态控制区予以保护。

二是: (略)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协调性分析显示,乌场港附近靠小海一侧的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划定范围较小,按《 (略) 湿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建议加强小海等重点生态区域沿海湿地保护区域划定。

(四)规划产业布局、结构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规划》 (略) 产业结构为旅游消费、高效农业、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四大主导产业体系。基于规划期内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水平及入区条件控制等要求,《规划》实施后,全市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SO2、NOx、烟(粉)尘、VOCs等,通过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达标排放。规划园区或基地的污染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可满足企业最终排污要求。因此,从规划产业结构来看,规 (略) 的水环境影响有限。建议规划实施过程中,落实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要求,严格入园、入基地企业的门槛,规划期内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固废垃圾得到较好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空间分析,规划产业园区布局与周边用地类型总体协调,没有明显的工居混杂情况。但《规划》重点工程乌场港的入港道路两侧及乌场港工业园区东侧共有3个居民用地地块,此处邻近乌场港和主要道路,将受到较大的噪声影响,建议《规划》可对用地功能进行调整,或在居民区与作业区之间设立围墙和绿化隔离带并预留噪声防护距离,并改变首排建筑功能。

(五)总体结论

总体上,《规划》 (略) 、 (略) 相关要求,规模、布局、结构环境合理。通过本评价的大气、地表水、近岸海域、声、固废等预测,规划对大气、地表水、近岸海域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通过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方案和减缓措施建议,可缓解和消除不利影响,《规划》环境影响可行。

三、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9日)

四、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网(http://**)。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ttp://**?;

(二)书面意见请 (略) 万城镇望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办公室,邮编:*;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孙基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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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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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相关意见。本次公示内容如下,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

(二)实施单位: (略) 人民政府。

(三)规划范围: (略) 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略) 域范围: (略) 域行政辖区范围,*域国土面积为1871.18 平方千米,海域面积2783.58平方千米。 (略) 行政辖区包括万城、龙滚、山根、北大、和乐、后安、大茂、长丰、东澳、礼纪、南桥、三更罗镇12个镇(含农垦改革后新设立5个居)、1个国营林场(地方国营六连林场)、1个华侨旅游经济区(兴隆旅游经济开发区),共有207个行政村(社区)。中心城区范围:东至乌场港,南至太阳河,西至长丰镇区,北至大茂镇区,规划范围约43.6平方千米。

(四)定位目标:海南自贸港 (略)

(五)国土空间格局:全市域共划定基本农田总面积为169.75平方千米(合计25.46万亩),占市域土地总面的8.92%。 (略) *域生态保护红线604.22平方千米, (略) *域国土面积32.29%;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777.88平方千米, (略) 近岸海域面积27.95%。 (略) 城镇开发边界86.14平方千米。划定历史建筑紫线0.40公顷; (略) 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范围150.6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413.00公顷。

(六)规划年限:2021年至2035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一)战略定位合理性分析

《规划》 (略) 发展脉络、传承万宁地域特征,积极响应国家自贸港战略, (略) “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站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之下,提出聚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 (略) 。从发展战略定位来看,符合 (略) (略) 出台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系列政策。

(二)基础设施规模、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叠加分析显示,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将穿越长丰镇中部和西部、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西部、礼纪镇南部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建议在项目具体选址选线中尽可能避绕,对于不能避绕的,需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缓对区域重要生态功能的影响。《规划》提出的高速公路、环岛高速、环岛旅游公路等建设工程,有 (略) 的通畅性,缩短交通时间成本。

《规划》 (略) 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建设数量及规模,与全县人口预测及垃圾排放估算,基本能满足近、中期内的生活垃圾处理量与无害化处理需求。但从远期考虑,随着万宁旅游业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未来可能出现处置、转运能力不足的情况。因此, (略) 域内选址建设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建议在《规划》中提前预留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并做好对周边用地类型的控制,不应设置居住等敏感用地。

根据《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后, (略) 污水处理能力为23.2万t/d,全年满负荷运转处理能力为8468.0万t。本次评价预测的至规划末年的污水排放总量约为3836.15万t/a,因此规划的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满足规划期内的污水处理量需求。但考虑小海区域的近岸海域环境现状较差,水环境容量较小,龙首河、龙尾河、东山河沿线生产生活排放应加强城乡管网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考虑未来实现深海排放。

(三)规划与生态保护目标的协调性分析

规划的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总体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识别的一般生态空间、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相协调。存在两处不协调:

一是: (略)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协调性分析显示,军田水库、万宁水库、牛路岭水库、台风河、高龙溪、龙尾河北大村等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纳入生态控制区范围与水源保护区范围不一致,不利于区域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建议按照水源保护区范围全部纳入《规划》生态控制区予以保护。

二是: (略)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协调性分析显示,乌场港附近靠小海一侧的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划定范围较小,按《 (略) 湿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建议加强小海等重点生态区域沿海湿地保护区域划定。

(四)规划产业布局、结构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规划》 (略) 产业结构为旅游消费、高效农业、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四大主导产业体系。基于规划期内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水平及入区条件控制等要求,《规划》实施后,全市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SO2、NOx、烟(粉)尘、VOCs等,通过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达标排放。规划园区或基地的污染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可满足企业最终排污要求。因此,从规划产业结构来看,规 (略) 的水环境影响有限。建议规划实施过程中,落实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要求,严格入园、入基地企业的门槛,规划期内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固废垃圾得到较好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空间分析,规划产业园区布局与周边用地类型总体协调,没有明显的工居混杂情况。但《规划》重点工程乌场港的入港道路两侧及乌场港工业园区东侧共有3个居民用地地块,此处邻近乌场港和主要道路,将受到较大的噪声影响,建议《规划》可对用地功能进行调整,或在居民区与作业区之间设立围墙和绿化隔离带并预留噪声防护距离,并改变首排建筑功能。

(五)总体结论

总体上,《规划》 (略) 、 (略) 相关要求,规模、布局、结构环境合理。通过本评价的大气、地表水、近岸海域、声、固废等预测,规划对大气、地表水、近岸海域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通过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方案和减缓措施建议,可缓解和消除不利影响,《规划》环境影响可行。

三、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9日)

四、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网(http://**)。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ttp://**?;

(二)书面意见请 (略) 万城镇望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办公室,邮编:*;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孙基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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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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