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市洛宁县隍城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市洛宁县隍城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洛宁县隍城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略) 洛宁县隍城水源工程 | (略) 洛宁县上戈镇言村 | 洛宁县水利局 | 洛宁县隍城水源工程坝 (略) 洛宁县上戈镇言村西南 2km 处伊洛河流域的洛河二级支流隍城河上,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枢纽工程和引水配套工程两部分,枢纽工程由大坝、放水设施、管理设施等组成;引水配套工程由提灌站及灌区干管工程等组成。该项目总投资28571.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时粉尘应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文明装卸;减小卸料落差;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带;加强绿化;加强水库内的清扫工作;定时洒水;建立健全科学的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管理;混凝土搅拌站、预制件厂设置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产生的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施工车辆要选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查和维护;爆破时先在爆破现场洒水,铺设湿草垫以减少粉尘污染。 2、废水:大坝基坑废水应使用泵抽至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在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道路、场地洒水仰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板、采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设施。 4、固废:施工期的废弃建筑垃圾 (略) 政指定地点集中妥善处理;清库过程中砍伐的草木送至资源单位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土壤表层腐殖质用作周边绿化表层土;产生的废边角料、废木屑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售,搅拌站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施工期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设置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治理 1、废气:工程完工后,将利用水库进行供水,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工程周围地区的环境空气没有不利影响。 2、废水:运营期水库管理站设1座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统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周边作为农肥,不外排。 3、噪声:该工程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涵洞口和提升泵运行时的噪声,项目过水涵洞闸和提升泵站基本设置于山区,且提升泵站设置有泵房及基础减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椎》(GB12348-2008)1类标椎。 4、固废: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库区打捞的漂浮物,员工生活垃圾和库区漂浮物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环评机构:河南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洛宁县隍城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略) 洛宁县隍城水源工程 | (略) 洛宁县上戈镇言村 | 洛宁县水利局 | 洛宁县隍城水源工程坝 (略) 洛宁县上戈镇言村西南 2km 处伊洛河流域的洛河二级支流隍城河上,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枢纽工程和引水配套工程两部分,枢纽工程由大坝、放水设施、管理设施等组成;引水配套工程由提灌站及灌区干管工程等组成。该项目总投资28571.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时粉尘应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文明装卸;减小卸料落差;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带;加强绿化;加强水库内的清扫工作;定时洒水;建立健全科学的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管理;混凝土搅拌站、预制件厂设置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产生的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施工车辆要选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查和维护;爆破时先在爆破现场洒水,铺设湿草垫以减少粉尘污染。 2、废水:大坝基坑废水应使用泵抽至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在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道路、场地洒水仰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板、采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设施。 4、固废:施工期的废弃建筑垃圾 (略) 政指定地点集中妥善处理;清库过程中砍伐的草木送至资源单位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土壤表层腐殖质用作周边绿化表层土;产生的废边角料、废木屑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售,搅拌站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施工期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设置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治理 1、废气:工程完工后,将利用水库进行供水,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工程周围地区的环境空气没有不利影响。 2、废水:运营期水库管理站设1座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统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周边作为农肥,不外排。 3、噪声:该工程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涵洞口和提升泵运行时的噪声,项目过水涵洞闸和提升泵站基本设置于山区,且提升泵站设置有泵房及基础减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椎》(GB12348-2008)1类标椎。 4、固废: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库区打捞的漂浮物,员工生活垃圾和库区漂浮物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环评机构:河南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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