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源县婺国府片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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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源县婺国府片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 索引号:E26030/2023-00386
  • 发文机关:婺源县发改委
  • 文号:婺发改字〔2023〕123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 发文日期:2023-04-17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婺源县婺国府片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紫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婺源县婺国府片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立项请示》(紫府字〔2023〕9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为了有效改善婺源县婺国府片区整体生活环境,提高该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婺源县婺国府片区提升改造工程,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303-*-04-01-*。

二、项目单位:婺源县紫阳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朱子大道东侧。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吸水砖工程1224.32㎡;2.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1143.44㎡;3.青石板铺装工程367.36㎡;4.油漆工程25341㎡;5.安装路灯78盏;6.绿化7032㎡;7.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8.雨水管网工程;9.新建文化墙、矮墙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303.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7万元,基本预备费2.87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

七、招标内容: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八、请婺源县紫阳镇人民政府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婺源县紫阳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年4月17日??


  • 索引号:E26030/2023-00386
  • 发文机关:婺源县发改委
  • 文号:婺发改字〔2023〕123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 发文日期:2023-04-17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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