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规告〔2023〕45号(永春县温泉小区安置房(一期)—农贸市场综合楼)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规告〔2023〕45号(永春县温泉小区安置房(一期)—农贸市场综合楼)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永春县温泉小区安置房(一期)—— (略) 场综合楼项目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永 (略) (略) ;
2.建设内容:用地面积0.*公顷,建筑面积10608.66平方米,容积率1.19,建筑密度45.26%,绿地率23.8%,不计容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248.66平方米,其中: (略) 场8369.44平方米,安置办公588平方米,设备用房291.22平方米;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8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永春县温泉小区安置房(一期)—— (略) 场综合楼项目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永 (略) (略) ;
2.建设内容:用地面积0.*公顷,建筑面积10608.66平方米,容积率1.19,建筑密度45.26%,绿地率23.8%,不计容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248.66平方米,其中: (略) 场8369.44平方米,安置办公588平方米,设备用房291.22平方米;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8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