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对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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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对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对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3024-/2023-*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30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文 号:

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对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拟对《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 0879-*(传真)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略) 墨江县联珠镇紫金社区回归大道23号)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河、回冲河、天溪河、河溪河河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拟建项目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区河道提升改造工程,治理河道为联珠河、回冲河、天溪河、河溪河,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为8101.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3万元,占总投资的4.3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15453m、生态步道16286m、污水管网16400m、河道污染底泥清理49239m3,、河道垃圾清理14051t,并配套建设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河道淤泥临时干化场底泥尾水经过收集沉淀后排 (略) 污水管网处置,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底泥尾水直接排放到周边水域;建筑材料堆放场采取防冲淋措施,减少施工物质的流失;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二、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需妥善处置;河道淤泥放置在临时堆场进行自然干化后运至墨江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河道清理垃圾经过收集后运送至墨江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配套管网建设过程产生的弃土,就近用于本项目其它工程的夯填用土和植物种植用土,尽量做到就地消化;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箱,集中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率要求达100%。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以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叠加影响,合理布局,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规定的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方案,物料堆放加盖篷布,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路面洒水抑尘,土方开挖作业面洒水抑尘;底泥干化场选址加强保护,严格管理,以尽量减少恶臭的影响,必要时需要喷洒抑臭剂;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等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对应排放浓度限值。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优化设计,减少开挖和占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利用性质恢复相应功能;避免对村落、农林、水塘等自然景观的破坏,做到与区域景观相协调。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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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对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3024-/2023-*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30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文 号:

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对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拟对《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 0879-*(传真)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略) 墨江县联珠镇紫金社区回归大道23号)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河、回冲河、天溪河、河溪河河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拟建项目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区河道提升改造工程,治理河道为联珠河、回冲河、天溪河、河溪河,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为8101.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3万元,占总投资的4.3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15453m、生态步道16286m、污水管网16400m、河道污染底泥清理49239m3,、河道垃圾清理14051t,并配套建设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河道淤泥临时干化场底泥尾水经过收集沉淀后排 (略) 污水管网处置,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底泥尾水直接排放到周边水域;建筑材料堆放场采取防冲淋措施,减少施工物质的流失;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二、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需妥善处置;河道淤泥放置在临时堆场进行自然干化后运至墨江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河道清理垃圾经过收集后运送至墨江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配套管网建设过程产生的弃土,就近用于本项目其它工程的夯填用土和植物种植用土,尽量做到就地消化;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箱,集中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率要求达100%。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以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叠加影响,合理布局,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规定的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方案,物料堆放加盖篷布,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路面洒水抑尘,土方开挖作业面洒水抑尘;底泥干化场选址加强保护,严格管理,以尽量减少恶臭的影响,必要时需要喷洒抑臭剂;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等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对应排放浓度限值。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优化设计,减少开挖和占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利用性质恢复相应功能;避免对村落、农林、水塘等自然景观的破坏,做到与区域景观相协调。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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