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勃利县2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勃利县2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七台河勃利县 250MW 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七台河勃利县 250MW 风电项目 | (略) 勃利县紧邻 G201/G229 国道 | 勃利 (略) | 哈尔滨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勃利县。风电场规划容量250MW,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与箱式变压器的组合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设置40台箱式变压器。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并配套安装2台容量为125MVA的主变压器。工程永久占地4.44公顷,临时用地面积为42.257公顷。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期间加强对临时占地的管理,严格限制征地范围。风力发电机组及进场道路施工要“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及时恢复地表植被,避免水土流失。施工期间设置临时堆土区,堆土表面用密目网覆盖,永久占地表土与临时占地表土分开堆放。永久占地的表土运至苗圃公园做绿化土,在项目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表土保留恢复成耕地。生活污水集中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严禁将生活污水随意泼洒。防渗旱厕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并做好消毒工作,并填埋压实。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 (二)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变压器底部加装弹性防振支架或刚性弹簧或橡皮垫等减振措施,确保风机昼间、夜间水平距离270m处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升压站站界噪声和箱变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1类限值要求。 (三)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在主变压器处设有收集设施,事故时废变压器油排入容积为64m3事故油池。项目每个箱式变压器下设置1座5m3事故油池,共40座。事故油池进行防渗,防渗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污染地下水。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旧蓄电池十年更换一次,在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产生后立即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内储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七台河勃利县 250MW 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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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七台河勃利县 250MW 风电项目 | (略) 勃利县紧邻 G201/G229 国道 | 勃利 (略) | 哈尔滨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勃利县。风电场规划容量250MW,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与箱式变压器的组合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设置40台箱式变压器。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并配套安装2台容量为125MVA的主变压器。工程永久占地4.44公顷,临时用地面积为42.257公顷。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期间加强对临时占地的管理,严格限制征地范围。风力发电机组及进场道路施工要“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及时恢复地表植被,避免水土流失。施工期间设置临时堆土区,堆土表面用密目网覆盖,永久占地表土与临时占地表土分开堆放。永久占地的表土运至苗圃公园做绿化土,在项目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表土保留恢复成耕地。生活污水集中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严禁将生活污水随意泼洒。防渗旱厕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并做好消毒工作,并填埋压实。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 (二)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变压器底部加装弹性防振支架或刚性弹簧或橡皮垫等减振措施,确保风机昼间、夜间水平距离270m处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升压站站界噪声和箱变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1类限值要求。 (三)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在主变压器处设有收集设施,事故时废变压器油排入容积为64m3事故油池。项目每个箱式变压器下设置1座5m3事故油池,共40座。事故油池进行防渗,防渗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污染地下水。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旧蓄电池十年更换一次,在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产生后立即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内储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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