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涞源县涞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涞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涞源县涞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涞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8046
通讯地址: (略) 涞源县广平大街2号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涞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 | (略) 涞源县县城东北部曲村以北207国道西侧山谷内。 | (略) (略)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95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生活垃圾分选车间、制肥车间(堆肥)、餐厨垃圾预处理间、门卫房、泵房、地磅、填埋区、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调节池、分区坝、分区坝防渗工程、道路硬化、绿化等;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2#生活垃圾分选车间、织物处理车间、制塑车间、制肥车间(分选造粒)、肥料成品库、建筑垃圾处理车间、综合办公楼、配电室等。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填埋库容为44万m3,划分为固化飞灰填埋区库容35.2万m3,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区库容8.8万m3。形成综合处理生活垃圾400t/d(含餐厨垃圾20t/d)、建筑垃圾200t/d、固化飞灰处理能力为1.76万m3/a。。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施工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抑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类别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废气:生活垃圾分选车间、渗滤液处理系统、餐厨垃圾预处理间共用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封闭车间+除臭喷淋塔(自带除雾器)+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治理后,氨、硫化氢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固化飞灰淋溶水、餐厨垃圾预处理废水、生产车间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放至调节池,经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缺氧+好氧+MBR系统+超滤+纳滤+反渗透”)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车辆冲洗,全部回用不外排。 塑料清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A/O+MBR”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建筑垃圾浮选废水经沉淀循环水池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泵类等。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音。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规定。 (5)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大件织物、玻璃、塑料、金属分类收集后外售;砖石瓦块生产骨料;生活垃圾分选出的高纯度有机物堆肥生产营养土;餐厨垃圾分选出的高纯度有机物堆肥生产有机肥料;废动植物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杂物、除臭喷淋塔填料收集后送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区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污盐、废膜,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油、含油废劳保、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压滤后直接拉走处置,其他危废分类暂存在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平台、报纸、张贴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
报批申请表(涞源县垃圾处理厂项目).pdf涞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已压缩)涞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环评全本(3)(1).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涞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8046
通讯地址: (略) 涞源县广平大街2号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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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涞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 | (略) 涞源县县城东北部曲村以北207国道西侧山谷内。 | (略) (略)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95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生活垃圾分选车间、制肥车间(堆肥)、餐厨垃圾预处理间、门卫房、泵房、地磅、填埋区、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调节池、分区坝、分区坝防渗工程、道路硬化、绿化等;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2#生活垃圾分选车间、织物处理车间、制塑车间、制肥车间(分选造粒)、肥料成品库、建筑垃圾处理车间、综合办公楼、配电室等。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填埋库容为44万m3,划分为固化飞灰填埋区库容35.2万m3,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区库容8.8万m3。形成综合处理生活垃圾400t/d(含餐厨垃圾20t/d)、建筑垃圾200t/d、固化飞灰处理能力为1.76万m3/a。。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施工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抑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类别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废气:生活垃圾分选车间、渗滤液处理系统、餐厨垃圾预处理间共用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封闭车间+除臭喷淋塔(自带除雾器)+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治理后,氨、硫化氢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固化飞灰淋溶水、餐厨垃圾预处理废水、生产车间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放至调节池,经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缺氧+好氧+MBR系统+超滤+纳滤+反渗透”)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车辆冲洗,全部回用不外排。 塑料清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A/O+MBR”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建筑垃圾浮选废水经沉淀循环水池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泵类等。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音。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规定。 (5)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大件织物、玻璃、塑料、金属分类收集后外售;砖石瓦块生产骨料;生活垃圾分选出的高纯度有机物堆肥生产营养土;餐厨垃圾分选出的高纯度有机物堆肥生产有机肥料;废动植物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杂物、除臭喷淋塔填料收集后送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区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污盐、废膜,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油、含油废劳保、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压滤后直接拉走处置,其他危废分类暂存在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平台、报纸、张贴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
报批申请表(涞源县垃圾处理厂项目).pdf涞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已压缩)涞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环评全本(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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