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2023-05-29
凤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2023-05-29
2023-05-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白羽肉鸡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29日-2023年0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略) 白羽肉鸡养殖建设项目 | (略) 红旗镇包营子村 | (略) (略) | (略) 环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红旗镇包营子村,项目占地面积24847m2,项目单位拟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进行肉鸡养殖。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建标准化鸡舍8栋及其配套生产设备,配套建设锅炉房、办公用房、仓库、配电室、食堂、料仓,养殖场沿河一侧修建堤坝,供水、排水、供电、供热设施,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采用自动化供水、饲喂、控温、通风、机械清粪等方式饲养肉鸡,年出栏肉鸡144万只。 |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密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使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禁在周边河道冲洗机械或将施工废水向周边水体倾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确因工艺需要和特殊要求夜间作业时,须在5日前报我局审批后方可施工(抢险救灾除外),并向周边居民公告。物料运输途径村庄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固体废物:应建设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生态:施工区域应严格控制在土地征用范围内,作业面表层剥离土应临时储存并加强防护。应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平整施工场地,恢复植被。(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锅炉房1座,内设2台1.4MW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 ,采用低氮燃烧,共用一条集气管道、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锅炉燃料应选择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严禁使用燃煤。应采取在鸡舍、污水池喷洒除臭剂,加强鸡舍通风、控温(湿)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鸡粪收集、运输过程应实行封闭,严控恶臭气体排放。应对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和减少扬尘污染。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效率达到60%及以上),油烟经过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房顶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废水:本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污管线不得交叉,污水管道不得设置明渠。雨水经雨水管道引导排入周边水体。应建设污水池1个(每个污水池分为3个小污水池),容积不小于720m3,沉淀池1个,鸡舍冲洗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沉淀池后再排入污水池,制作液态肥料,按照协议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用于农田施肥,严禁设置排污口和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水。应建设防渗漏厕所并定期进行清掏。应按照分级防渗要求对鸡舍、污水管道、污水池、清粪机区、化粪池、柴油发电机房和柴油桶存放区等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应设置监测井并加强监管,为运行期间地下水日常监测提供保障。噪声:应对风机、泵类、自动清粪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减少生产设备、鸡叫等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鸡粪清理应采用干清粪工艺,做到日产日清,配置密闭式、防泄漏鸡粪运输车辆,按照鸡粪处理协议及时送到 (略) 养殖分公司;鸡粪未经无害化处理严禁外售或供给农民施用,造成污染后果自行承担责任;病死鸡处理,应采取密闭防渗漏容器收集,临时存放于每栋鸡舍操作间内,按照协 (略) (略) 进行处置,严禁外售和自行处置。建设单位应与动检防疫人员所在单位签订医疗垃圾回收协议,并建立台账,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由动检防疫人员带回所在单位处理,严禁自行处置。及时清理锅炉灰渣及除尘器粉尘,袋装收集后外售,严禁散装露天堆放。废饲料包装、废除臭剂包装桶,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场区内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单位职工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公共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公示。 | 0415-* |
2023-05-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白羽肉鸡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29日-2023年0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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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白羽肉鸡养殖建设项目 | (略) 红旗镇包营子村 | (略) (略) | (略) 环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红旗镇包营子村,项目占地面积24847m2,项目单位拟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进行肉鸡养殖。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建标准化鸡舍8栋及其配套生产设备,配套建设锅炉房、办公用房、仓库、配电室、食堂、料仓,养殖场沿河一侧修建堤坝,供水、排水、供电、供热设施,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采用自动化供水、饲喂、控温、通风、机械清粪等方式饲养肉鸡,年出栏肉鸡144万只。 |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密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使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禁在周边河道冲洗机械或将施工废水向周边水体倾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确因工艺需要和特殊要求夜间作业时,须在5日前报我局审批后方可施工(抢险救灾除外),并向周边居民公告。物料运输途径村庄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固体废物:应建设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生态:施工区域应严格控制在土地征用范围内,作业面表层剥离土应临时储存并加强防护。应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平整施工场地,恢复植被。(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锅炉房1座,内设2台1.4MW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 ,采用低氮燃烧,共用一条集气管道、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锅炉燃料应选择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严禁使用燃煤。应采取在鸡舍、污水池喷洒除臭剂,加强鸡舍通风、控温(湿)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鸡粪收集、运输过程应实行封闭,严控恶臭气体排放。应对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和减少扬尘污染。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效率达到60%及以上),油烟经过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房顶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废水:本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污管线不得交叉,污水管道不得设置明渠。雨水经雨水管道引导排入周边水体。应建设污水池1个(每个污水池分为3个小污水池),容积不小于720m3,沉淀池1个,鸡舍冲洗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沉淀池后再排入污水池,制作液态肥料,按照协议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用于农田施肥,严禁设置排污口和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水。应建设防渗漏厕所并定期进行清掏。应按照分级防渗要求对鸡舍、污水管道、污水池、清粪机区、化粪池、柴油发电机房和柴油桶存放区等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应设置监测井并加强监管,为运行期间地下水日常监测提供保障。噪声:应对风机、泵类、自动清粪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减少生产设备、鸡叫等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鸡粪清理应采用干清粪工艺,做到日产日清,配置密闭式、防泄漏鸡粪运输车辆,按照鸡粪处理协议及时送到 (略) 养殖分公司;鸡粪未经无害化处理严禁外售或供给农民施用,造成污染后果自行承担责任;病死鸡处理,应采取密闭防渗漏容器收集,临时存放于每栋鸡舍操作间内,按照协 (略) (略) 进行处置,严禁外售和自行处置。建设单位应与动检防疫人员所在单位签订医疗垃圾回收协议,并建立台账,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由动检防疫人员带回所在单位处理,严禁自行处置。及时清理锅炉灰渣及除尘器粉尘,袋装收集后外售,严禁散装露天堆放。废饲料包装、废除臭剂包装桶,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场区内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单位职工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公共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公示。 | 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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