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关于《安庆市达兴贸易有限公司怀宁县银珠山硫铁矿9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批前公示】关于《安庆市达兴贸易有限公司怀宁县银珠山硫铁矿9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怀宁县银珠山硫铁矿9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怀宁县银珠山硫铁矿9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建设地点: | 怀宁县秀山乡章岭村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 (略) | |||
项目概况: | 行业类别属于B1020化学矿开采,矿区面积0.86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58米至-100米标高调整为+161.28至-100m。开采方式是设计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本项目一期开采南矿段,二期开采北矿段。南矿段开采(剥离)最高标高为+161m,最低开采标高为+20米,开采境界面积约0.126平方千米。北矿段开采(剥离)最高标高为+110m,最低开采标高为0米,开采境界面积约0.069平方千米。另外以矿山道路为界将南矿段划分为东、西两个采区,在开采顺序上先采西采区,后采东采区,为了保证通过南矿段的矿山道路安全,东、西两个采区之间约40米宽度作为永久矿柱不开采。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露天采场、运矿道路、剥离物加工区等。结合剥离物的综合利用,本项目最终产品有三种:主产品为年产9万吨硫铁矿,副产品一是年均13.93万吨建筑石子,二是年均12.23万吨机制砂,其中副产试点期两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矿山地貌属长江北岸低山丘陵区,地势较为低平,项目周围沟谷发育较好,排水流畅,四周山坡雨均能顺利流到自然冲沟。本项目为山坡露天矿,露天采场西北高东南低低,采用台阶式开采,露采矿坑汇水量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经石灰石中和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道路抑尘、采区抑尘、装卸抑尘、矿区绿化及剥离物加工区生产用水,实现全部回用,不外排。由于本项目为硫铁矿露天开采,其雨季排水呈现酸性,经现场踏勘和与企业沟通可知,矿区北矿段现有矿坑内汇集的雨水前期投加了石灰石进行中和沉淀处理。本次评价于2022.11.28~30对矿区北矿段现有矿坑内汇集雨水进行了补充监测,补充监测结果显示采场汇集雨水经石灰石中和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剥离物加工区生产用水。 (2)废气:本项目露天开采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采场工作面如采场穿孔、凿岩、爆破、装卸及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矿山抑尘措施主要喷雾洒水降低采装时产生粉尘量等措施来降低粉尘浓度和影响范围。排土场扬尘主要采用覆盖、洒水措施抑尘: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排土场洒水抑尘,晴天每日不少于2次。干燥大风天气,及时对排土场覆盖防尘网减少起尘。基建期结束后及时对排土场进行植被绿化覆盖减少扬尘。剥离物加工区:本项目破碎、筛分采用湿法作业,从源头上避免了粉尘产生。运输道路扬尘:通过现场调查,场外运输道路早已硬化处理,道路两侧植被较好;可进一步采取矿区内道路硬化、洒水、物料覆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 (3)固废:矿山固体物废物的主要来源是采矿产生的剥离废石、沉淀池泥沙和泥饼、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废油桶。矿山一期生产服务年限内总共剥离表土和废石约117.54万t,其中表土约11.35万t单独堆放用于闭坑后的复垦,废石量约106.19万t,矿山一期服务年限(5.60年)内平均每年产生废石量约18.96万t,可进行综合利用,生产低价值产品,也可用作运输道路及工业场地铺垫,剩余部分运到临时排土场堆放,现有临时排土场可以满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堆放。待矿区开采完后,将废弃物回填及生态环境修复等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需定期清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类比同类项目经验,本项目一期、二期沉淀池污泥产生量分别约30t/a、40t/a,建设单位应至少每季度对沉淀池清理一次,确保沉淀效率。矿区所需职工32人,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算,每年约4.8t,矿区设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处置。废机油及废油桶危险废物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矿区开采作业及剥离物加工区生产设备运行的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合理安排运输班次,避免在夜间运输、同时在严格控制车辆鸣笛措施后,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怀宁县银珠山硫铁矿9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怀宁县银珠山硫铁矿9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建设地点: | 怀宁县秀山乡章岭村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 (略) | |||
项目概况: | 行业类别属于B1020化学矿开采,矿区面积0.86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58米至-100米标高调整为+161.28至-100m。开采方式是设计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本项目一期开采南矿段,二期开采北矿段。南矿段开采(剥离)最高标高为+161m,最低开采标高为+20米,开采境界面积约0.126平方千米。北矿段开采(剥离)最高标高为+110m,最低开采标高为0米,开采境界面积约0.069平方千米。另外以矿山道路为界将南矿段划分为东、西两个采区,在开采顺序上先采西采区,后采东采区,为了保证通过南矿段的矿山道路安全,东、西两个采区之间约40米宽度作为永久矿柱不开采。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露天采场、运矿道路、剥离物加工区等。结合剥离物的综合利用,本项目最终产品有三种:主产品为年产9万吨硫铁矿,副产品一是年均13.93万吨建筑石子,二是年均12.23万吨机制砂,其中副产试点期两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矿山地貌属长江北岸低山丘陵区,地势较为低平,项目周围沟谷发育较好,排水流畅,四周山坡雨均能顺利流到自然冲沟。本项目为山坡露天矿,露天采场西北高东南低低,采用台阶式开采,露采矿坑汇水量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经石灰石中和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道路抑尘、采区抑尘、装卸抑尘、矿区绿化及剥离物加工区生产用水,实现全部回用,不外排。由于本项目为硫铁矿露天开采,其雨季排水呈现酸性,经现场踏勘和与企业沟通可知,矿区北矿段现有矿坑内汇集的雨水前期投加了石灰石进行中和沉淀处理。本次评价于2022.11.28~30对矿区北矿段现有矿坑内汇集雨水进行了补充监测,补充监测结果显示采场汇集雨水经石灰石中和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剥离物加工区生产用水。 (2)废气:本项目露天开采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采场工作面如采场穿孔、凿岩、爆破、装卸及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矿山抑尘措施主要喷雾洒水降低采装时产生粉尘量等措施来降低粉尘浓度和影响范围。排土场扬尘主要采用覆盖、洒水措施抑尘: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排土场洒水抑尘,晴天每日不少于2次。干燥大风天气,及时对排土场覆盖防尘网减少起尘。基建期结束后及时对排土场进行植被绿化覆盖减少扬尘。剥离物加工区:本项目破碎、筛分采用湿法作业,从源头上避免了粉尘产生。运输道路扬尘:通过现场调查,场外运输道路早已硬化处理,道路两侧植被较好;可进一步采取矿区内道路硬化、洒水、物料覆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 (3)固废:矿山固体物废物的主要来源是采矿产生的剥离废石、沉淀池泥沙和泥饼、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废油桶。矿山一期生产服务年限内总共剥离表土和废石约117.54万t,其中表土约11.35万t单独堆放用于闭坑后的复垦,废石量约106.19万t,矿山一期服务年限(5.60年)内平均每年产生废石量约18.96万t,可进行综合利用,生产低价值产品,也可用作运输道路及工业场地铺垫,剩余部分运到临时排土场堆放,现有临时排土场可以满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堆放。待矿区开采完后,将废弃物回填及生态环境修复等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需定期清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类比同类项目经验,本项目一期、二期沉淀池污泥产生量分别约30t/a、40t/a,建设单位应至少每季度对沉淀池清理一次,确保沉淀效率。矿区所需职工32人,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算,每年约4.8t,矿区设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处置。废机油及废油桶危险废物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矿区开采作业及剥离物加工区生产设备运行的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合理安排运输班次,避免在夜间运输、同时在严格控制车辆鸣笛措施后,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怀宁县银珠山硫铁矿9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怀宁县银珠山硫铁矿9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建设地点: | 怀宁县秀山乡章岭村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 (略) | |||
项目概况: | 行业类别属于B1020化学矿开采,矿区面积0.86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58米至-100米标高调整为+161.28至-100m。开采方式是设计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本项目一期开采南矿段,二期开采北矿段。南矿段开采(剥离)最高标高为+161m,最低开采标高为+20米,开采境界面积约0.126平方千米。北矿段开采(剥离)最高标高为+110m,最低开采标高为0米,开采境界面积约0.069平方千米。另外以矿山道路为界将南矿段划分为东、西两个采区,在开采顺序上先采西采区,后采东采区,为了保证通过南矿段的矿山道路安全,东、西两个采区之间约40米宽度作为永久矿柱不开采。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露天采场、运矿道路、剥离物加工区等。结合剥离物的综合利用,本项目最终产品有三种:主产品为年产9万吨硫铁矿,副产品一是年均13.93万吨建筑石子,二是年均12.23万吨机制砂,其中副产试点期两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矿山地貌属长江北岸低山丘陵区,地势较为低平,项目周围沟谷发育较好,排水流畅,四周山坡雨均能顺利流到自然冲沟。本项目为山坡露天矿,露天采场西北高东南低低,采用台阶式开采,露采矿坑汇水量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经石灰石中和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道路抑尘、采区抑尘、装卸抑尘、矿区绿化及剥离物加工区生产用水,实现全部回用,不外排。由于本项目为硫铁矿露天开采,其雨季排水呈现酸性,经现场踏勘和与企业沟通可知,矿区北矿段现有矿坑内汇集的雨水前期投加了石灰石进行中和沉淀处理。本次评价于2022.11.28~30对矿区北矿段现有矿坑内汇集雨水进行了补充监测,补充监测结果显示采场汇集雨水经石灰石中和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剥离物加工区生产用水。 (2)废气:本项目露天开采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采场工作面如采场穿孔、凿岩、爆破、装卸及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矿山抑尘措施主要喷雾洒水降低采装时产生粉尘量等措施来降低粉尘浓度和影响范围。排土场扬尘主要采用覆盖、洒水措施抑尘: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排土场洒水抑尘,晴天每日不少于2次。干燥大风天气,及时对排土场覆盖防尘网减少起尘。基建期结束后及时对排土场进行植被绿化覆盖减少扬尘。剥离物加工区:本项目破碎、筛分采用湿法作业,从源头上避免了粉尘产生。运输道路扬尘:通过现场调查,场外运输道路早已硬化处理,道路两侧植被较好;可进一步采取矿区内道路硬化、洒水、物料覆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 (3)固废:矿山固体物废物的主要来源是采矿产生的剥离废石、沉淀池泥沙和泥饼、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废油桶。矿山一期生产服务年限内总共剥离表土和废石约117.54万t,其中表土约11.35万t单独堆放用于闭坑后的复垦,废石量约106.19万t,矿山一期服务年限(5.60年)内平均每年产生废石量约18.96万t,可进行综合利用,生产低价值产品,也可用作运输道路及工业场地铺垫,剩余部分运到临时排土场堆放,现有临时排土场可以满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堆放。待矿区开采完后,将废弃物回填及生态环境修复等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需定期清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类比同类项目经验,本项目一期、二期沉淀池污泥产生量分别约30t/a、40t/a,建设单位应至少每季度对沉淀池清理一次,确保沉淀效率。矿区所需职工32人,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算,每年约4.8t,矿区设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处置。废机油及废油桶危险废物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矿区开采作业及剥离物加工区生产设备运行的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合理安排运输班次,避免在夜间运输、同时在严格控制车辆鸣笛措施后,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怀宁县银珠山硫铁矿9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怀宁县银珠山硫铁矿9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建设地点: | 怀宁县秀山乡章岭村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 (略) | |||
项目概况: | 行业类别属于B1020化学矿开采,矿区面积0.86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58米至-100米标高调整为+161.28至-100m。开采方式是设计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本项目一期开采南矿段,二期开采北矿段。南矿段开采(剥离)最高标高为+161m,最低开采标高为+20米,开采境界面积约0.126平方千米。北矿段开采(剥离)最高标高为+110m,最低开采标高为0米,开采境界面积约0.069平方千米。另外以矿山道路为界将南矿段划分为东、西两个采区,在开采顺序上先采西采区,后采东采区,为了保证通过南矿段的矿山道路安全,东、西两个采区之间约40米宽度作为永久矿柱不开采。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露天采场、运矿道路、剥离物加工区等。结合剥离物的综合利用,本项目最终产品有三种:主产品为年产9万吨硫铁矿,副产品一是年均13.93万吨建筑石子,二是年均12.23万吨机制砂,其中副产试点期两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矿山地貌属长江北岸低山丘陵区,地势较为低平,项目周围沟谷发育较好,排水流畅,四周山坡雨均能顺利流到自然冲沟。本项目为山坡露天矿,露天采场西北高东南低低,采用台阶式开采,露采矿坑汇水量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经石灰石中和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道路抑尘、采区抑尘、装卸抑尘、矿区绿化及剥离物加工区生产用水,实现全部回用,不外排。由于本项目为硫铁矿露天开采,其雨季排水呈现酸性,经现场踏勘和与企业沟通可知,矿区北矿段现有矿坑内汇集的雨水前期投加了石灰石进行中和沉淀处理。本次评价于2022.11.28~30对矿区北矿段现有矿坑内汇集雨水进行了补充监测,补充监测结果显示采场汇集雨水经石灰石中和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剥离物加工区生产用水。 (2)废气:本项目露天开采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采场工作面如采场穿孔、凿岩、爆破、装卸及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矿山抑尘措施主要喷雾洒水降低采装时产生粉尘量等措施来降低粉尘浓度和影响范围。排土场扬尘主要采用覆盖、洒水措施抑尘: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排土场洒水抑尘,晴天每日不少于2次。干燥大风天气,及时对排土场覆盖防尘网减少起尘。基建期结束后及时对排土场进行植被绿化覆盖减少扬尘。剥离物加工区:本项目破碎、筛分采用湿法作业,从源头上避免了粉尘产生。运输道路扬尘:通过现场调查,场外运输道路早已硬化处理,道路两侧植被较好;可进一步采取矿区内道路硬化、洒水、物料覆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 (3)固废:矿山固体物废物的主要来源是采矿产生的剥离废石、沉淀池泥沙和泥饼、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废油桶。矿山一期生产服务年限内总共剥离表土和废石约117.54万t,其中表土约11.35万t单独堆放用于闭坑后的复垦,废石量约106.19万t,矿山一期服务年限(5.60年)内平均每年产生废石量约18.96万t,可进行综合利用,生产低价值产品,也可用作运输道路及工业场地铺垫,剩余部分运到临时排土场堆放,现有临时排土场可以满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堆放。待矿区开采完后,将废弃物回填及生态环境修复等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需定期清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类比同类项目经验,本项目一期、二期沉淀池污泥产生量分别约30t/a、40t/a,建设单位应至少每季度对沉淀池清理一次,确保沉淀效率。矿区所需职工32人,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算,每年约4.8t,矿区设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处置。废机油及废油桶危险废物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矿区开采作业及剥离物加工区生产设备运行的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合理安排运输班次,避免在夜间运输、同时在严格控制车辆鸣笛措施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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