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拓电磁线有限公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上海友拓电磁线有限公司

上海赛源 (略)

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

上海友拓电磁线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柳生

项目名称

上海友拓电磁线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地理位置:

(略) 松江区昌业路333号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上海友拓电磁线有限公司(下称“该用人单位”)成立于**日,为自然人投资的私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15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磁线、电线电缆、仪器仪表设备、电气设备生产加工及销售,电子原器件加工及销售,金属材料、绝缘材料、铝制品的加工及销售等。

该用人单 (略) 松江区昌业路333号,园区内有多栋建筑,上海友拓电磁线有限公司所在建筑包括园区 2 号厂房东南部及 3 号厂房整栋、化学品仓库。其中 3 号厂房和化学品仓库位于园区东南部,企业现有员工总人数为95人,其中行政管理及后勤人员共25人,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共70人。

评价项目组长

王磊

技术负责人

陈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荣

报告编制人

姜蔚

审核人

陈荣

项目组成员

高一鸣、曾秋霞

现场调查

调查时间:2023.4.10调查人员:姜蔚

企业陪同人员:王柳生

现场检测

现场检测时间:2023.4.17-2023.4.19

检测人员:蔡志云、陶烨

企业陪同人员:王柳生

职业病危害因素

*醇、*酚、苯酚、*苯、二*苯、正*醇、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次于2023年4月对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现状情况进行了卫生学调查,确定其工作场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醇、正*醇、*酚、苯酚、*苯、二*苯等化学有害因素,以及噪声、高温等物理因素。

本次对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共检测*醇、正*醇、*酚、苯酚、*苯、二*苯等6项化学有害因素,共9个岗位,其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检测噪声等1项物理因素,其中噪声14个岗位,其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限值要求。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设计、生产设备布局、辅助用室、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公司采取的防护措施存在不足,部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岗位防护设施:挤压车间挤压、拉丝操作位涉及*醇,未设置排风装置。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公司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内设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存在不足,部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未在告知栏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已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未提供2022年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未落实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受检率不足,检查项目不全。

综上所述,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较多需要整改的内容,企业及时应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使其工作场所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报告完成时间

**日

上海赛源 (略)

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

上海友拓电磁线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柳生

项目名称

上海友拓电磁线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地理位置:

(略) 松江区昌业路333号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上海友拓电磁线有限公司(下称“该用人单位”)成立于**日,为自然人投资的私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15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磁线、电线电缆、仪器仪表设备、电气设备生产加工及销售,电子原器件加工及销售,金属材料、绝缘材料、铝制品的加工及销售等。

该用人单 (略) 松江区昌业路333号,园区内有多栋建筑,上海友拓电磁线有限公司所在建筑包括园区 2 号厂房东南部及 3 号厂房整栋、化学品仓库。其中 3 号厂房和化学品仓库位于园区东南部,企业现有员工总人数为95人,其中行政管理及后勤人员共25人,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共70人。

评价项目组长

王磊

技术负责人

陈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荣

报告编制人

姜蔚

审核人

陈荣

项目组成员

高一鸣、曾秋霞

现场调查

调查时间:2023.4.10调查人员:姜蔚

企业陪同人员:王柳生

现场检测

现场检测时间:2023.4.17-2023.4.19

检测人员:蔡志云、陶烨

企业陪同人员:王柳生

职业病危害因素

*醇、*酚、苯酚、*苯、二*苯、正*醇、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次于2023年4月对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现状情况进行了卫生学调查,确定其工作场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醇、正*醇、*酚、苯酚、*苯、二*苯等化学有害因素,以及噪声、高温等物理因素。

本次对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共检测*醇、正*醇、*酚、苯酚、*苯、二*苯等6项化学有害因素,共9个岗位,其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检测噪声等1项物理因素,其中噪声14个岗位,其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限值要求。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设计、生产设备布局、辅助用室、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公司采取的防护措施存在不足,部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岗位防护设施:挤压车间挤压、拉丝操作位涉及*醇,未设置排风装置。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公司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内设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存在不足,部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未在告知栏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已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未提供2022年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未落实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受检率不足,检查项目不全。

综上所述,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较多需要整改的内容,企业及时应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使其工作场所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报告完成时间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