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嵩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嵩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2年6月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嵩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西津街道、河沥溪街道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江苏 (略)
建设项目概况:
(1)宣城嵩合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拟建站 (略) (略) 河沥溪街道胡乐路与规划皖赣路交口东侧。变电站采用户内布置,总占地面4207m2,其中围墙内占地面积3560m2。本期建设2台主变压器,容量为2×50MVA,电压等级为110kV/10kV,110kV出线2回(东津2回);终期建设3台主变压器,容量为3×50MVA,110kV出线4回。
(2)东津~嵩合11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新建线路全长约3.507km,其中单回路电缆段长约0.07km,双回路电缆段长约0.117km,单回路钢管杆段长约0.02km,双回路角钢塔段长约2.1km,双回路钢管杆段长约1.2km。另外,更换110kV凤形耐磨专线进线档导线。架空线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电缆型号为ZC-YJLW03-Z-64/110kV,1×630mm2。
(3)东津220kV变电站110kV嵩合间隔改造工程
东津220kV变电站本期将原汪溪Ⅰ、嵩合出线间隔调整为嵩合Ⅰ、嵩合Ⅱ出线间隔,并更换嵩合Ⅰ间隔内导线;新增嵩合Ⅰ、嵩合Ⅱ间隔内引下线,调整后接线型式不变。
工程建设的总投资为7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23%。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废水:变电站工程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泥浆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排入临时隔油池、沉淀池,隔油、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线路工程施工废水主要为杆塔、电缆基础等施工时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土建施工的开挖作业、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等。通过拦挡、苫盖、洒水等措施有效抑制扬尘。
噪声: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移动的隔声屏障,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与当地环卫部门协议由环卫部门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弃土应集中堆放,交由有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至指定区域,不得随意丢弃。
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减少临时占地;架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回填严实;及时复耕、固化或绿化处理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运营期
废水:变电站运行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噪声: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主变室采用吸声墙体、消声百叶窗、消声隔音门,同时利用综合楼多层普通钢混墙体进行隔声降噪;变压器选用低噪声主变,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主变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态环境: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
电磁环境: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架空线路架设尽量提高导线对地高度,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采用异相序架设,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结构尺寸,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以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环境风险: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后经收集后优先考虑回用,不能回用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有关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文件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5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嵩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2年6月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嵩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西津街道、河沥溪街道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江苏 (略)
建设项目概况:
(1)宣城嵩合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拟建站 (略) (略) 河沥溪街道胡乐路与规划皖赣路交口东侧。变电站采用户内布置,总占地面4207m2,其中围墙内占地面积3560m2。本期建设2台主变压器,容量为2×50MVA,电压等级为110kV/10kV,110kV出线2回(东津2回);终期建设3台主变压器,容量为3×50MVA,110kV出线4回。
(2)东津~嵩合11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新建线路全长约3.507km,其中单回路电缆段长约0.07km,双回路电缆段长约0.117km,单回路钢管杆段长约0.02km,双回路角钢塔段长约2.1km,双回路钢管杆段长约1.2km。另外,更换110kV凤形耐磨专线进线档导线。架空线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电缆型号为ZC-YJLW03-Z-64/110kV,1×630mm2。
(3)东津220kV变电站110kV嵩合间隔改造工程
东津220kV变电站本期将原汪溪Ⅰ、嵩合出线间隔调整为嵩合Ⅰ、嵩合Ⅱ出线间隔,并更换嵩合Ⅰ间隔内导线;新增嵩合Ⅰ、嵩合Ⅱ间隔内引下线,调整后接线型式不变。
工程建设的总投资为7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23%。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废水:变电站工程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泥浆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排入临时隔油池、沉淀池,隔油、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线路工程施工废水主要为杆塔、电缆基础等施工时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土建施工的开挖作业、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等。通过拦挡、苫盖、洒水等措施有效抑制扬尘。
噪声: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移动的隔声屏障,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与当地环卫部门协议由环卫部门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弃土应集中堆放,交由有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至指定区域,不得随意丢弃。
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减少临时占地;架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回填严实;及时复耕、固化或绿化处理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运营期
废水:变电站运行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噪声: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主变室采用吸声墙体、消声百叶窗、消声隔音门,同时利用综合楼多层普通钢混墙体进行隔声降噪;变压器选用低噪声主变,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主变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态环境: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
电磁环境: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架空线路架设尽量提高导线对地高度,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采用异相序架设,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结构尺寸,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以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环境风险: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后经收集后优先考虑回用,不能回用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有关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文件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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