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对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受理新源县进京商贸有限公司废钢渣分选再生资源利用及废品收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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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对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受理新源县进京商贸有限公司废钢渣分选再生资源利用及废品收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30日。

项目名称:新 (略) 废钢渣分选再生资源利用及废品收购项目

建设地点:新源县则克台镇则新路26号场地

地理坐标:83度16分27秒,43度31分34秒

建设单位:新 (略)

环评机构:湖南 (略)

环评报告:新 (略) 废钢渣分选再生资源利用及废品收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新源县则克台镇则新路26号场地,地理坐标:(83度16分27秒,43度31分34秒),项目总占地33315.4m2(约50亩),租赁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建设废钢渣生产线一条,年筛分废钢渣规模为5万吨。 (略) 场废旧钢铁、钢管等废旧产品进行回收转售,本次建设内容仅为设备安装。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14%。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及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当起风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②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扬尘;③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④施工前对进厂车辆应限制车速;⑤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使用有遮盖的运输车辆,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用隔板阻挡以防止物料撒落;堆放物料的露天堆场要遮盖;坚持文明装卸;⑥施工期工程平整场地产生的弃土应集中堆放,严禁任意堆放,注意对开挖处及时进行回填、压实;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根据平面布局,可以对厂址局部提前进行绿化,改善生态景观,减轻扬尘环境影响;⑧做到六个扬尘防治“百分百”,建筑工地围挡设置100%,散体物料、裸露场地遮盖100%,出入口和场区内主要道路硬化100%,车辆冲洗平台设置和出场车辆冲洗100%,渣土运输车辆遮盖100%,洒水、喷淋(雾)设施安装100%。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排水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2)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3)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沙子、水泥、陶粒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生产中去;(4)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5)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清洗污水应根据废水性质进行隔渣、隔油和沉淀处理,用于道路的洒水降尘;

四、噪声防治措施:(1)制订施工计划时应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2)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3)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强噪声源施工机械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耳塞或耳罩。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根据施工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渣土的量,分类管理,可利用的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利用,多余弃土及建筑垃圾应由建设方统一集中处置,严禁乱倒,以防污染周围水体水质和影响周围环境卫生;(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3)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置清理工作。

通讯地址:新源县卡普河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9-*(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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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30日。

项目名称:新 (略) 废钢渣分选再生资源利用及废品收购项目

建设地点:新源县则克台镇则新路26号场地

地理坐标:83度16分27秒,43度31分34秒

建设单位:新 (略)

环评机构:湖南 (略)

环评报告:新 (略) 废钢渣分选再生资源利用及废品收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新源县则克台镇则新路26号场地,地理坐标:(83度16分27秒,43度31分34秒),项目总占地33315.4m2(约50亩),租赁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建设废钢渣生产线一条,年筛分废钢渣规模为5万吨。 (略) 场废旧钢铁、钢管等废旧产品进行回收转售,本次建设内容仅为设备安装。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14%。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及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当起风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②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扬尘;③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④施工前对进厂车辆应限制车速;⑤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使用有遮盖的运输车辆,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用隔板阻挡以防止物料撒落;堆放物料的露天堆场要遮盖;坚持文明装卸;⑥施工期工程平整场地产生的弃土应集中堆放,严禁任意堆放,注意对开挖处及时进行回填、压实;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根据平面布局,可以对厂址局部提前进行绿化,改善生态景观,减轻扬尘环境影响;⑧做到六个扬尘防治“百分百”,建筑工地围挡设置100%,散体物料、裸露场地遮盖100%,出入口和场区内主要道路硬化100%,车辆冲洗平台设置和出场车辆冲洗100%,渣土运输车辆遮盖100%,洒水、喷淋(雾)设施安装100%。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排水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2)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3)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沙子、水泥、陶粒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生产中去;(4)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5)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清洗污水应根据废水性质进行隔渣、隔油和沉淀处理,用于道路的洒水降尘;

四、噪声防治措施:(1)制订施工计划时应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2)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3)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强噪声源施工机械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耳塞或耳罩。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根据施工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渣土的量,分类管理,可利用的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利用,多余弃土及建筑垃圾应由建设方统一集中处置,严禁乱倒,以防污染周围水体水质和影响周围环境卫生;(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3)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置清理工作。

通讯地址:新源县卡普河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9-*(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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