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升级改造项目由广西 (略) 投资建设,广西西江 (略) 承担1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1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升级改造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1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 (略)
(3)建设性质:改建
(4)所属行业:化工
(5)建设地点:藤县藤州镇三坡村的藤县工业集中区钛白产业分区用地范围内。
(6)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富吉厂区内原钛白粉后处理生产装置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新建厂房、引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提升金红石型钛白粉后处理流程生产中高端产品的生产能力,以满足下游行业发展对金红石型钛白粉持续增值的需求。
(7)生产规模:本项目仅对现有工程金红石钛白粉升级改造,不新增生产规模,技改完成后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规模仍为10万吨/年。
(8)总投资:2627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及电话:周总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西江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汇东国际A座2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0774-*电子信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您的意见以网络填写、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西 (略)
2023年05月29日
1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升级改造项目由广西 (略) 投资建设,广西西江 (略) 承担1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1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升级改造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1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 (略)
(3)建设性质:改建
(4)所属行业:化工
(5)建设地点:藤县藤州镇三坡村的藤县工业集中区钛白产业分区用地范围内。
(6)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富吉厂区内原钛白粉后处理生产装置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新建厂房、引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提升金红石型钛白粉后处理流程生产中高端产品的生产能力,以满足下游行业发展对金红石型钛白粉持续增值的需求。
(7)生产规模:本项目仅对现有工程金红石钛白粉升级改造,不新增生产规模,技改完成后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规模仍为10万吨/年。
(8)总投资:2627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及电话:周总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西江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汇东国际A座2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0774-*电子信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您的意见以网络填写、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西 (略)
202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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