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15-1气田CCS示范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乐东15-1气田CCS示范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中海石油(中国) (略) (略) 乐东15-1气田CCS示范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本项目针对 LD15-1 PRP 平台所产物流,利用 LD15-1-A7 井新建 CO2回注封存工程。拟采用干气回注方案将高 CO2气体由压缩机增压后回注地层进行埋存。
1. 项目竣工日期:2023年5月29日
2. 项目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日。
3.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乐东 15-1 平台上安装有含油生产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式排放系统、闭式排放系统、食品废弃物粉碎设备等环保设施。自投产以来均运行良好。
①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正常工况不产生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压缩机清洗检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石油类和悬浮物,收集后进入开闭排系统,进入生产流程,经含油生产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海。
②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压缩机采用电驱,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压缩机与管道组件密封点泄露的无组织废气,废气中CO2浓度在 92%以上,有机废气含量极少。同时,电 驱压缩机依托的 LD22-1 平台透平燃气发电机新增发电,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透平放电机工作时产生的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 NOx。
③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电极、空冷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操作人员采取噪声保护措施。
④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施工人员依托 LD15-1 平台生活楼住宿,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运回*地进行处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工业垃圾主要包括拆除的废料、 废弃的零件、边角料、含油抹布、包装材料、废机油等,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全部分类收集后运回*地进行处置,其中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4.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5.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 (略)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我单位承诺对以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作者(139点击查看>>*790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5-29 16: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中海石油(中国) (略) (略) 乐东15-1气田CCS示范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本项目针对 LD15-1 PRP 平台所产物流,利用 LD15-1-A7 井新建 CO2回注封存工程。拟采用干气回注方案将高 CO2气体由压缩机增压后回注地层进行埋存。
1. 项目竣工日期:2023年5月29日
2. 项目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日。
3.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乐东 15-1 平台上安装有含油生产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式排放系统、闭式排放系统、食品废弃物粉碎设备等环保设施。自投产以来均运行良好。
①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正常工况不产生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压缩机清洗检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石油类和悬浮物,收集后进入开闭排系统,进入生产流程,经含油生产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海。
②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压缩机采用电驱,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压缩机与管道组件密封点泄露的无组织废气,废气中CO2浓度在 92%以上,有机废气含量极少。同时,电 驱压缩机依托的 LD22-1 平台透平燃气发电机新增发电,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透平放电机工作时产生的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 NOx。
③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电极、空冷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操作人员采取噪声保护措施。
④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施工人员依托 LD15-1 平台生活楼住宿,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运回*地进行处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工业垃圾主要包括拆除的废料、 废弃的零件、边角料、含油抹布、包装材料、废机油等,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全部分类收集后运回*地进行处置,其中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4.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5.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 (略)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我单位承诺对以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作者(139点击查看>>*790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5-2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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