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 (略) 、省、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略) 场监管效能,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青人社[2023]6号),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我局2023年度5月份“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事项:各类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
(二)检查对象:全 (略) 场从业单位( (略) 、劳务中介)、商超。
(三)检查内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等规定的情况。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青龙 (略) 场主体名录库为基数,在确保本年度随机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总数3%的前提下,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占比不低于80%,在“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本次双随机抽查首先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户数,再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A、B两个较低风险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分派到相关股室。
(三)执法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县人社局负责此次“双随机”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相关业务指导,依据职责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冀上双随机(手机APP),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各执法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其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同时上报县双随办。
五 、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县人社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大力宣传,使相关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相关义务和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及时向县双随办上报信息。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社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计划附表 .xlsx-1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 (略) 、省、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略) 场监管效能,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青人社[2023]6号),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我局2023年度5月份“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事项:各类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
(二)检查对象:全 (略) 场从业单位( (略) 、劳务中介)、商超。
(三)检查内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等规定的情况。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青龙 (略) 场主体名录库为基数,在确保本年度随机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总数3%的前提下,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占比不低于80%,在“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本次双随机抽查首先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户数,再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A、B两个较低风险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分派到相关股室。
(三)执法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县人社局负责此次“双随机”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相关业务指导,依据职责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冀上双随机(手机APP),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各执法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其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同时上报县双随办。
五 、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县人社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大力宣传,使相关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相关义务和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及时向县双随办上报信息。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社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计划附表 .xls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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