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长岭)关于2023年5月31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长岭河河口段生态治理工程
(弓长岭)关于2023年5月31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长岭河河口段生态治理工程
关于2023年5月31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 (略) 弓长岭区长岭河河口段生态治理工程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岭河河口段生态治理工程 | (略) 弓长岭区安平街道 | (略) 弓长岭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略) 环保集团 (略) |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段的河道清淤、改建鱼鳞坝工程、亮化工程、景观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护等级为Ⅳ等。 (1)河道清淤工程 治理河段全段河道清淤,清淤总长度为 232m。(2)改建鱼鳞坝工程 项目区1号拦水坝拆除,原位置改建鱼鳞坝1座。亮化工程 对项目治理范围进行亮化。景观工程 提升优化绿化工程:面积5928㎡。 河堤路硬化工程:总治理面积1227㎡。 土建小品工程:河道两侧休闲廊架2座,河堤路护栏542m,观景亭1座,河道展示logo大字1套,防洪墙墙体彩绘315㎡,补砌浆砌石平台18m,休闲座椅及垃圾桶等。项目总投资422.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 |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且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当辅以洒水抑尘等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施工工地内应当采取洒水抑尘等降尘措施,施工运输道路路面应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施工现场散体物料应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应设置严密围挡或者防风抑尘网。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至指定弃土场,并安排施工机械进行平整压实。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运输过程控制装载量,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加盖篷布并控制车辆行驶速度,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等。 2、废水 河道内施工时通过设置围堰,减少对河床底泥的大范围扰动,降低污染物的扩散范围,大大降低对水质的影响。挖方、建材等易散失和流失的材料应避免沿河道水体堆放,减少土石方流入地表水;岸边100m以内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和废弃物。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及机械维修次数,严禁机械设备下水。对于一旦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收集封存,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在施工场地冲洗车辆。生活污水可依托周边现有公共卫生设施,避免生活污水在施工现场随地面漫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执行,对施工期污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而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 3、噪声 尽可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要进行适当屏蔽,设备及时维修保养,闲置的设备应予关闭或减速,从源头降低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集中的区域,避免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机械设备。 施工区域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果确需夜间及中午施工,要提前向环境管理部门通报并告知周围居民,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尽量避开住宅集中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和容易造成影响的时段,禁止夜间运输;严禁车辆超载超速,途经居民区时禁止车辆鸣笛。 4、固体废物 建筑 (略) 政建筑垃圾填埋场,弃土、清淤物统一送至安平乡何家村下翁家沟废弃坑内掩埋,运输过程渣土不得沿途漏散、飞扬;运输清淤物的车辆要求密闭;杂草、垃圾送到附近的垃圾转运站。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在每处工区设置2个垃圾箱,用于日常垃圾的收集,收集的垃圾定期转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堆放地,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关于2023年5月31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 (略) 弓长岭区长岭河河口段生态治理工程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岭河河口段生态治理工程 | (略) 弓长岭区安平街道 | (略) 弓长岭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略) 环保集团 (略) |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段的河道清淤、改建鱼鳞坝工程、亮化工程、景观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护等级为Ⅳ等。 (1)河道清淤工程 治理河段全段河道清淤,清淤总长度为 232m。(2)改建鱼鳞坝工程 项目区1号拦水坝拆除,原位置改建鱼鳞坝1座。亮化工程 对项目治理范围进行亮化。景观工程 提升优化绿化工程:面积5928㎡。 河堤路硬化工程:总治理面积1227㎡。 土建小品工程:河道两侧休闲廊架2座,河堤路护栏542m,观景亭1座,河道展示logo大字1套,防洪墙墙体彩绘315㎡,补砌浆砌石平台18m,休闲座椅及垃圾桶等。项目总投资422.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 |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且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当辅以洒水抑尘等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施工工地内应当采取洒水抑尘等降尘措施,施工运输道路路面应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施工现场散体物料应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应设置严密围挡或者防风抑尘网。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至指定弃土场,并安排施工机械进行平整压实。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运输过程控制装载量,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加盖篷布并控制车辆行驶速度,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等。 2、废水 河道内施工时通过设置围堰,减少对河床底泥的大范围扰动,降低污染物的扩散范围,大大降低对水质的影响。挖方、建材等易散失和流失的材料应避免沿河道水体堆放,减少土石方流入地表水;岸边100m以内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和废弃物。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及机械维修次数,严禁机械设备下水。对于一旦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收集封存,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在施工场地冲洗车辆。生活污水可依托周边现有公共卫生设施,避免生活污水在施工现场随地面漫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执行,对施工期污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而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 3、噪声 尽可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要进行适当屏蔽,设备及时维修保养,闲置的设备应予关闭或减速,从源头降低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集中的区域,避免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机械设备。 施工区域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果确需夜间及中午施工,要提前向环境管理部门通报并告知周围居民,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尽量避开住宅集中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和容易造成影响的时段,禁止夜间运输;严禁车辆超载超速,途经居民区时禁止车辆鸣笛。 4、固体废物 建筑 (略) 政建筑垃圾填埋场,弃土、清淤物统一送至安平乡何家村下翁家沟废弃坑内掩埋,运输过程渣土不得沿途漏散、飞扬;运输清淤物的车辆要求密闭;杂草、垃圾送到附近的垃圾转运站。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在每处工区设置2个垃圾箱,用于日常垃圾的收集,收集的垃圾定期转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堆放地,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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