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朋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登记表
高云朋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登记表
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 住所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经营者) | 违法事实 | 处罚情况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略) 罚字【2023】0019号 | 高云朋 | 天津宝坻区大口屯镇庞家湾村4区8号 | 高云朋作为天津 (略)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要求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起重机械吊装作业人员违规违章形成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即5517.00元整。 |
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 住所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经营者) | 违法事实 | 处罚情况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略) 罚字【2023】0019号 | 高云朋 | 天津宝坻区大口屯镇庞家湾村4区8号 | 高云朋作为天津 (略)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要求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起重机械吊装作业人员违规违章形成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即5517.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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