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金跃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辽分公司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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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源市金跃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辽分公司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辽源市金跃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辽分公司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31 09:17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辽环东审字〔2023〕15号

(略) 金跃 (略) 东辽分公司

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金跃 (略) 东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 (略) 睿彤 (略) 编制的《 (略) 金跃 (略) 东辽分公司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安恕镇石驿小街, (略) 龙宇特种水泥厂部分区域进行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水泥稳定土拌和站,年产水泥稳定土20万吨。总占地面积5070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水稳料生产线水泥筒仓废气和石粉筒仓呼吸孔废气分别经仓顶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经筒仓仓顶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废气设有密闭收尘罩,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区裸露地面和堆场要进行硬化;原料储存区保持苫布苫盖,三面加设8m高围挡;物料装卸、运输时洒水抑尘;厂区地面遗撒灰尘定期清扫;厂界处进行植树绿化。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限值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生产设备采取加消音器、加隔声垫、做基础减振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

5、为防止项目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厂区要做一般防渗处理。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粉尘非正常排放,要立即停产,查找事故原因并进行抢修。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扩建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3年5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3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东辽县环保局孙志田) [纠错]
关于辽源市金跃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辽分公司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31 09:17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辽环东审字〔2023〕15号

(略) 金跃 (略) 东辽分公司

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金跃 (略) 东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 (略) 睿彤 (略) 编制的《 (略) 金跃 (略) 东辽分公司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安恕镇石驿小街, (略) 龙宇特种水泥厂部分区域进行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水泥稳定土拌和站,年产水泥稳定土20万吨。总占地面积5070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水稳料生产线水泥筒仓废气和石粉筒仓呼吸孔废气分别经仓顶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经筒仓仓顶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废气设有密闭收尘罩,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区裸露地面和堆场要进行硬化;原料储存区保持苫布苫盖,三面加设8m高围挡;物料装卸、运输时洒水抑尘;厂区地面遗撒灰尘定期清扫;厂界处进行植树绿化。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限值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生产设备采取加消音器、加隔声垫、做基础减振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

5、为防止项目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厂区要做一般防渗处理。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粉尘非正常排放,要立即停产,查找事故原因并进行抢修。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扩建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3年5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3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东辽县环保局孙志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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