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5-29T16:55:25
2023年5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5-29T16:55: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 (略) 4.5万吨超纯氧氯化锆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淄博 (略) 化工重点监控点内山 (略) 现有厂区内 | 山 (略) | 山东鲁 (略) | 项目主体工程为 45000 吨超纯氧氯化锆生产装置和 10000 吨超纯氧化锆煅烧装置,以进口锆英砂原料,通过碱熔、水洗、转型、酸化、水溶过滤、正线浓缩、结晶、酸洗、抽滤、离心工序生产超纯氧氯化锆,再通过 进一步的煅烧生产超纯氧化锆。包括碱熔生产线、转型板框、水洗板框、 酸化料搪瓷釜、水溶料压滤板框、三效浓缩、正压洗涤罐、离心机、辊道窑等。配套建设的公辅工程包括:储罐、废气处置设施、循环水系统。其它回转窑装置区、硅渣处理装置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二氧化硅存放料仓、硅渣库、给排水、污水处理站、供热系统、消防系统、供电系统等依托山 (略) 现有已建成设施。 | 一、施工期间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施工扬尘的精细化管控。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涉及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水洗板框废水作为生产副产品硅酸钠溶液;废包装材料清洗废水用于冲料工序;超纯氧氯化锆装置和MVR装置蒸汽冷凝水用于转型工序;3#污水站脱盐水浓水均进入电渗析+RO+MVR蒸发装置处理,浓盐水蒸发结晶副产工业再生盐,脱盐水排放。生产废水主要包括中和板框过滤废水、转型废水、副线板框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真空系统废水、1#污水站中和反应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 本项目在3#污水站新增12台电渗析装置,其余依托现有1#污水站和3#污水站处理设施,氧氯化锆生产副线板框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真空系统排污水去1#污水站“中和+压滤”处理后再去3#污水站经“预处理+电渗析+RO反渗透装置+MVR蒸发结晶”处理;氧氯化锆生产转型废水、中和板框废水直接去3#污水站经“预处理+电渗析+RO反渗透装置+MVR蒸发结晶”处理。电渗析+RO反渗透装置生产纯水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外排,RO浓水返回电渗析,电渗析浓水去MVR蒸发结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与3#污水站出水一 (略) (略) 深度处理。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水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直接排放 (略) (略) 接管标准,氟化物和全盐量也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一般保护区要求。 三、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营运期工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废气主要为超纯氧氯化锆车间酸化转移、正线浓缩、洗硅胶、结晶、重结晶洗料、酸洗浓缩、副线浓缩、结晶、板框、储罐、水溶、过滤、真空机组、包装过程产生的氯化氢气体,上述废气经酸雾吸收器(二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总计设置排放口2个(分别为DA089、DA029)。 1#污水站中和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气体依托同期技改工程的酸雾吸收器(一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依托现有排放口DA026;硅胶中和板框过滤产生的氯化氢气体依托同期技改工程的酸雾吸收器(一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有组织排放,依托现有排放口DA020。 碱熔车间片碱、石英砂熔化和冲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碱雾吸收器(二级水吸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总计设置排放口2个(分别为DA030、DA031)。硅渣存放料仓呼吸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依托现有排放口DA019。 超纯氧化锆车间烧成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气体经1#冷凝+四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总计设置排放口2个(分别为DA032、DA033),输送线产生的氯化氢气体经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总计设置排放口1个(为DA034),烧成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总计设置排放口1个(为DA035)。 连续碱熔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超纯氧氯化锆辊道窑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后和回转窑烘干工序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汇总后一同再经双碱法脱硫塔+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DA006排放口排放。 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SO2 50mg/m3、NOX 100mg/m3、),HCl和氨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标准(氯化氢10mg/m3、氨10mg/m3)。 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能收集的废气,再充分采取密闭收集后依然有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为氯化物和颗粒物(碱雾),经预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1.0mg/m3),无组织HCl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标准(0.05mg/m3)。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的收尘、原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和绑绳、板框压滤机产生的废滤布、布袋除尘器保养维护过程产生的废布袋及袋笼、脱硫塔及湿电产生的沉渣、回转窑烘干产生的硅渣、超纯氧化锆煅烧拣选次品、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员工生活垃圾,其中二氧化硅料仓除尘器、回转窑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及湿电产生的沉渣、回转窑烘干产生的硅渣直接外售恒力水泥综合利用;氧化锆煅烧拣选和包装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拣选次品收集后作为二级品外售;原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和绑绳、板框压滤机产生的废滤布、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盐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及袋笼更换后设备厂家直接回收;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 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固废暂存及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 六、环境风险防控。企业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完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 (略) 4.5万吨超纯氧氯化锆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淄博 (略) 化工重点监控点内山 (略) 现有厂区内 | 山 (略) | 山东鲁 (略) | 项目主体工程为 45000 吨超纯氧氯化锆生产装置和 10000 吨超纯氧化锆煅烧装置,以进口锆英砂原料,通过碱熔、水洗、转型、酸化、水溶过滤、正线浓缩、结晶、酸洗、抽滤、离心工序生产超纯氧氯化锆,再通过 进一步的煅烧生产超纯氧化锆。包括碱熔生产线、转型板框、水洗板框、 酸化料搪瓷釜、水溶料压滤板框、三效浓缩、正压洗涤罐、离心机、辊道窑等。配套建设的公辅工程包括:储罐、废气处置设施、循环水系统。其它回转窑装置区、硅渣处理装置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二氧化硅存放料仓、硅渣库、给排水、污水处理站、供热系统、消防系统、供电系统等依托山 (略) 现有已建成设施。 | 一、施工期间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施工扬尘的精细化管控。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涉及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水洗板框废水作为生产副产品硅酸钠溶液;废包装材料清洗废水用于冲料工序;超纯氧氯化锆装置和MVR装置蒸汽冷凝水用于转型工序;3#污水站脱盐水浓水均进入电渗析+RO+MVR蒸发装置处理,浓盐水蒸发结晶副产工业再生盐,脱盐水排放。生产废水主要包括中和板框过滤废水、转型废水、副线板框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真空系统废水、1#污水站中和反应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 本项目在3#污水站新增12台电渗析装置,其余依托现有1#污水站和3#污水站处理设施,氧氯化锆生产副线板框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真空系统排污水去1#污水站“中和+压滤”处理后再去3#污水站经“预处理+电渗析+RO反渗透装置+MVR蒸发结晶”处理;氧氯化锆生产转型废水、中和板框废水直接去3#污水站经“预处理+电渗析+RO反渗透装置+MVR蒸发结晶”处理。电渗析+RO反渗透装置生产纯水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外排,RO浓水返回电渗析,电渗析浓水去MVR蒸发结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与3#污水站出水一 (略) (略) 深度处理。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水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直接排放 (略) (略) 接管标准,氟化物和全盐量也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一般保护区要求。 三、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营运期工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废气主要为超纯氧氯化锆车间酸化转移、正线浓缩、洗硅胶、结晶、重结晶洗料、酸洗浓缩、副线浓缩、结晶、板框、储罐、水溶、过滤、真空机组、包装过程产生的氯化氢气体,上述废气经酸雾吸收器(二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总计设置排放口2个(分别为DA089、DA029)。 1#污水站中和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气体依托同期技改工程的酸雾吸收器(一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依托现有排放口DA026;硅胶中和板框过滤产生的氯化氢气体依托同期技改工程的酸雾吸收器(一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有组织排放,依托现有排放口DA020。 碱熔车间片碱、石英砂熔化和冲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碱雾吸收器(二级水吸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总计设置排放口2个(分别为DA030、DA031)。硅渣存放料仓呼吸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依托现有排放口DA019。 超纯氧化锆车间烧成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气体经1#冷凝+四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总计设置排放口2个(分别为DA032、DA033),输送线产生的氯化氢气体经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总计设置排放口1个(为DA034),烧成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总计设置排放口1个(为DA035)。 连续碱熔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超纯氧氯化锆辊道窑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后和回转窑烘干工序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汇总后一同再经双碱法脱硫塔+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DA006排放口排放。 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SO2 50mg/m3、NOX 100mg/m3、),HCl和氨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标准(氯化氢10mg/m3、氨10mg/m3)。 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能收集的废气,再充分采取密闭收集后依然有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为氯化物和颗粒物(碱雾),经预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1.0mg/m3),无组织HCl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标准(0.05mg/m3)。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的收尘、原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和绑绳、板框压滤机产生的废滤布、布袋除尘器保养维护过程产生的废布袋及袋笼、脱硫塔及湿电产生的沉渣、回转窑烘干产生的硅渣、超纯氧化锆煅烧拣选次品、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员工生活垃圾,其中二氧化硅料仓除尘器、回转窑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及湿电产生的沉渣、回转窑烘干产生的硅渣直接外售恒力水泥综合利用;氧化锆煅烧拣选和包装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拣选次品收集后作为二级品外售;原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和绑绳、板框压滤机产生的废滤布、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盐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及袋笼更换后设备厂家直接回收;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 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固废暂存及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 六、环境风险防控。企业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完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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