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瑞鑫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只寿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阳市瑞鑫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只寿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 (略) (略) 年产4万只寿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4万只寿盒生产线建设项目

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千祥镇三联村马墅工业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29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0~7.8(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11mg/L、悬浮物88mg/L、氨氮28.4mg/L、总磷5.92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B出口非*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为9.47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25.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项目排气筒B出口苯系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0.007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排气筒B出口*酸酯类的最高排放浓度为0.016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苯系物、非*烷总烃的最高浓度分别为<1.5×10-3mg/m3、1.79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6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边角料及木屑、收集的木粉尘、玉石边角料、玉石沉淀渣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收集的涂装打磨粉尘、废原料桶、漆渣、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和废砂纸暂存至危废 (略) (略) 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经现场核实,企业设置的危废仓库可满足项目危废暂存需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

验收监测报告http://**

验收意见javascript:bid_showfile();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http://**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 (略) (略) 年产4万只寿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4万只寿盒生产线建设项目

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千祥镇三联村马墅工业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29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7.0~7.8(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11mg/L、悬浮物88mg/L、氨氮28.4mg/L、总磷5.92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B出口非*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为9.47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排气筒A出口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25.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项目排气筒B出口苯系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0.007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排气筒B出口*酸酯类的最高排放浓度为0.016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苯系物、非*烷总烃的最高浓度分别为<1.5×10-3mg/m3、1.79mg/m3,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总悬浮颗粒物的最高浓度为0.46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边角料及木屑、收集的木粉尘、玉石边角料、玉石沉淀渣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收集的涂装打磨粉尘、废原料桶、漆渣、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和废砂纸暂存至危废 (略) (略) 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经现场核实,企业设置的危废仓库可满足项目危废暂存需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

验收监测报告http://**

验收意见javascript:bid_showfile();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http://**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