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大草滩(火车站)小城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漳县大草滩(火车站)小城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12月25日,按照《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漳县综合执法局及项目建设单位漳县大草滩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漳县大草滩(火车站)小城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会议评审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漳县大草滩(火车站)小城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漳县大草滩镇人民政府
(4)建设地点:漳县大草滩北侧约2km处
(5)服务范围:项目服务年限为15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漳县大草滩镇。该项目将范围内的垃圾纳入统一的该垃圾处理系统,消纳处置片区各村的生活垃圾。进场垃圾种类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危险废物的一般工业垃圾。
(6)建设规模:本工程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平均日处理垃圾2.8t/d,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有效库容1.93×104m3,总库容2.3×104m3,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15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县大草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博
联系电话:*
2022年12月25日,按照《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漳县综合执法局及项目建设单位漳县大草滩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漳县大草滩(火车站)小城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会议评审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漳县大草滩(火车站)小城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漳县大草滩镇人民政府
(4)建设地点:漳县大草滩北侧约2km处
(5)服务范围:项目服务年限为15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漳县大草滩镇。该项目将范围内的垃圾纳入统一的该垃圾处理系统,消纳处置片区各村的生活垃圾。进场垃圾种类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危险废物的一般工业垃圾。
(6)建设规模:本工程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平均日处理垃圾2.8t/d,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有效库容1.93×104m3,总库容2.3×104m3,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15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县大草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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