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山县紫溪乡乡村旅游综合体港洲秀美乡村建设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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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铅山县紫溪乡乡村旅游综合体港洲秀美乡村建设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铅山县紫溪乡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铅山县紫溪乡乡村旅游综合体港洲秀美乡村建设改造工程立项的报告》(紫府字〔2023〕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补齐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紫溪乡乡村旅游综合体港洲秀美乡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5-*-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紫溪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紫溪乡红星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改造5470m2,环境整治约2000m2,外立面整治4100m2,新建木长廊、木门楼75m2,园路铺装840m2,庭院景墙260m,卵石挡墙340m,文化广场800m2,生态停车场400m2,排水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223.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6.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35万元,工程预备费9.8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项目无新增用地。

????八、请你单位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好项目施工图。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两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5月18日

?抄???送:县监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

???????????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18日印发



铅山县紫溪乡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铅山县紫溪乡乡村旅游综合体港洲秀美乡村建设改造工程立项的报告》(紫府字〔2023〕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补齐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紫溪乡乡村旅游综合体港洲秀美乡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5-*-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紫溪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紫溪乡红星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改造5470m2,环境整治约2000m2,外立面整治4100m2,新建木长廊、木门楼75m2,园路铺装840m2,庭院景墙260m,卵石挡墙340m,文化广场800m2,生态停车场400m2,排水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223.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6.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35万元,工程预备费9.8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项目无新增用地。

????八、请你单位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好项目施工图。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两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5月18日

?抄???送:县监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

???????????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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