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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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乐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乐东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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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南片区
海南 (略)
近期(2025年)扩建工程规模为2000m3/d,远期(2030年)扩建工程规模增加4000m3/d,则远期(2030年)扩建工程规模达到6000m3/d,污水处理厂近期(2025年)设计总规模达到12000m3/d,远期(2030年)设计总规模达到16000m3/d。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综合楼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其它施工冲洗污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浇洒施工场地,不外排。 (2)废气 按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对施工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施工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鼓励机动车辆使用清洁能源,并对施工车辆经常进行维修,减少尾气排放。 (3)噪声 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局各施工机械,进行一定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靠近居民区等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围挡、隔声栏板等以减轻施工噪声影响。 (4)固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土、石块、水泥等可用于填路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 (略) 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施工开挖的土方应有计划的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土回填表层。临时堆土应有序堆放于管线两侧,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弃土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对于因建设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厂区绿化方案恢复。车辆运土时避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带土出场,影响环境整洁。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 (略) 政环卫部门组织清运处理,严禁随地丢弃。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离子除臭技术是目前一种新兴的技术,属于化学氧化法的一种。离子除臭主要原理是在高压电场作用下,产生大量的正、负氧离子,具有很强的氧化性,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氧化、分解*硫醇、氨、硫化氢、醚类、胺类等污染臭气因子,打开有机挥发性气体的化学键,最终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等稳定无害的小分子,从而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项目在采取离子除臭、绿化吸附以及密闭加盖等措施后,NH3和H2S排放量较小,无组织恶臭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关要求,有组织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标准的要求。综上,污水处理厂臭气采取离子除臭法收集处理是可行的。 项目发电机废气经烟气净化装置后由排气管引自2.5m高处绿化带无组织排放,排放口周边无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和环境监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小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处理镇区生活污水,预处理采用格栅+沉砂,生化处理采取QH-SBR处理工艺,采取的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中的可行技术。项目所采取的工艺均使出水水质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7-2002)中的一级A标准进行排放,剩余尾水就近排进项目周边地表水。 (3)声环境 污水处理厂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约在75~85B(A)。在项目周围设置明显的限速和禁鸣标志,汽车进出时,应尽量减速、禁鸣,同时应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以减少车辆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加强厂区内绿化隔离带的养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震等方式进行降噪。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栅渣、沉渣收集后沥干水份,再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干化后贮存在污泥棚中,委托国家能源 (略) 负责处置,用于焚烧发电。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
1、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套图(三区三线版)可知,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2)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不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有利用改善水质,资源循环等,诠释了“污水是资源,污水厂是资源工厂”的理念。综上所述,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3)环境质量底线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海南 (略) 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监测结果,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能够符合相应的要求。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要求。 2、多规合一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南片区,项目污水处理厂扩建拟用地面积为7586m2,经套核《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污水处理厂用地规划性质为其他设 (略) 建设用地,设施名称为城南污水厂,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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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年报,乐东黎族自治县SO2、NO2、PM10、PM2.5、O3、CO等常规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委托海南 (略) 于**日对乐东县污水处理厂和周边保护目标进行监测,江北片区敏感点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 为了了解尾水受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海南 (略) 对纳污水体断面进行监测,大安河监测断面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的要求,昌化江各监测断面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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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乐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乐东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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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南片区
海南 (略)
近期(2025年)扩建工程规模为2000m3/d,远期(2030年)扩建工程规模增加4000m3/d,则远期(2030年)扩建工程规模达到6000m3/d,污水处理厂近期(2025年)设计总规模达到12000m3/d,远期(2030年)设计总规模达到16000m3/d。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综合楼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其它施工冲洗污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浇洒施工场地,不外排。 (2)废气 按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对施工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施工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鼓励机动车辆使用清洁能源,并对施工车辆经常进行维修,减少尾气排放。 (3)噪声 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局各施工机械,进行一定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靠近居民区等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围挡、隔声栏板等以减轻施工噪声影响。 (4)固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土、石块、水泥等可用于填路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 (略) 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施工开挖的土方应有计划的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土回填表层。临时堆土应有序堆放于管线两侧,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弃土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对于因建设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厂区绿化方案恢复。车辆运土时避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带土出场,影响环境整洁。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 (略) 政环卫部门组织清运处理,严禁随地丢弃。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离子除臭技术是目前一种新兴的技术,属于化学氧化法的一种。离子除臭主要原理是在高压电场作用下,产生大量的正、负氧离子,具有很强的氧化性,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氧化、分解*硫醇、氨、硫化氢、醚类、胺类等污染臭气因子,打开有机挥发性气体的化学键,最终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等稳定无害的小分子,从而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项目在采取离子除臭、绿化吸附以及密闭加盖等措施后,NH3和H2S排放量较小,无组织恶臭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关要求,有组织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标准的要求。综上,污水处理厂臭气采取离子除臭法收集处理是可行的。 项目发电机废气经烟气净化装置后由排气管引自2.5m高处绿化带无组织排放,排放口周边无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和环境监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小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处理镇区生活污水,预处理采用格栅+沉砂,生化处理采取QH-SBR处理工艺,采取的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中的可行技术。项目所采取的工艺均使出水水质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7-2002)中的一级A标准进行排放,剩余尾水就近排进项目周边地表水。 (3)声环境 污水处理厂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约在75~85B(A)。在项目周围设置明显的限速和禁鸣标志,汽车进出时,应尽量减速、禁鸣,同时应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以减少车辆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加强厂区内绿化隔离带的养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震等方式进行降噪。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栅渣、沉渣收集后沥干水份,再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干化后贮存在污泥棚中,委托国家能源 (略) 负责处置,用于焚烧发电。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
1、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套图(三区三线版)可知,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2)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不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有利用改善水质,资源循环等,诠释了“污水是资源,污水厂是资源工厂”的理念。综上所述,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3)环境质量底线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海南 (略) 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监测结果,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能够符合相应的要求。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要求。 2、多规合一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南片区,项目污水处理厂扩建拟用地面积为7586m2,经套核《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污水处理厂用地规划性质为其他设 (略) 建设用地,设施名称为城南污水厂,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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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年报,乐东黎族自治县SO2、NO2、PM10、PM2.5、O3、CO等常规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委托海南 (略) 于**日对乐东县污水处理厂和周边保护目标进行监测,江北片区敏感点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 为了了解尾水受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海南 (略) 对纳污水体断面进行监测,大安河监测断面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的要求,昌化江各监测断面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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