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丽华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丽华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高品质无纺布项目》
关于安徽丽华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丽华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高品质无纺布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丽 (略) 《安徽丽 (略) 年产5.5万吨高品质无纺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安徽丽 (略) 年产5.5万吨高品质无纺布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鑫路1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受理时间: | 2023年05月16日 | ||
项目概况: | 安徽丽 (略) 年产5.5万吨高品质无纺布项目拟建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63349m2。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厂房,布设1条水刺生产线;二期建设2#、3#厂房、1栋综合楼、1栋宿舍楼等,布设1条水刺生产线、5条宽幅水刺生产线;三期建设4#、5#厂房、仓库等,布设2条纺粘线、5条宽幅水刺生产线和100条制品生产线;分期配套建设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5万吨无纺布的产能规模。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8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285%。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于2021年3月4日以池开管经〔2021〕31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103-*-04-01-*),2022年12月14日对项目备案进行了调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1#厂房粗开棉、精开棉、喂棉分梳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调浆、上浆印花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经“水喷淋+除湿+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2)2#厂房开棉、精开棉、喂棉分梳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调浆、上浆印花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经“水喷淋+除湿+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3)3#厂房开棉、精开棉、喂棉分梳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调浆、上浆印花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经“水喷淋+除湿+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4)4#厂房开棉、精开棉、喂棉分梳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调浆、上浆印花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经“水喷淋+除湿+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5)5#厂房开棉、精开棉、喂棉分梳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预烘干、调浆、上浆印花和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经“水喷淋+除湿”处理后汇同PP料和母粒熔融挤出和纺丝产生的有机废气、热轧加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6)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酸喷淋+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 纺粘无纺布生产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水刺无纺布生产工序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厂界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要求执行;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相关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水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除臭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水刺废水经“平流式气浮过滤机+砂过滤机+多芯金属过滤机+单袋过滤机+消毒池+储水箱”处理后回用于水刺工艺,定期排入污水处理站;喷淋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除臭喷淋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修改单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隔油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油泥、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占有色浆的废无纺布、废颜料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属于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新建,3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没有附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0566-* | 电子邮箱: | *@*q.com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丽 (略) 《安徽丽 (略) 年产5.5万吨高品质无纺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安徽丽 (略) 年产5.5万吨高品质无纺布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鑫路1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受理时间: | 2023年05月16日 | ||
项目概况: | 安徽丽 (略) 年产5.5万吨高品质无纺布项目拟建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63349m2。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厂房,布设1条水刺生产线;二期建设2#、3#厂房、1栋综合楼、1栋宿舍楼等,布设1条水刺生产线、5条宽幅水刺生产线;三期建设4#、5#厂房、仓库等,布设2条纺粘线、5条宽幅水刺生产线和100条制品生产线;分期配套建设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5万吨无纺布的产能规模。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8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285%。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于2021年3月4日以池开管经〔2021〕31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103-*-04-01-*),2022年12月14日对项目备案进行了调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1#厂房粗开棉、精开棉、喂棉分梳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调浆、上浆印花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经“水喷淋+除湿+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2)2#厂房开棉、精开棉、喂棉分梳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调浆、上浆印花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经“水喷淋+除湿+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3)3#厂房开棉、精开棉、喂棉分梳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调浆、上浆印花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经“水喷淋+除湿+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4)4#厂房开棉、精开棉、喂棉分梳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调浆、上浆印花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经“水喷淋+除湿+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5)5#厂房开棉、精开棉、喂棉分梳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预烘干、调浆、上浆印花和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经“水喷淋+除湿”处理后汇同PP料和母粒熔融挤出和纺丝产生的有机废气、热轧加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6)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酸喷淋+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 纺粘无纺布生产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水刺无纺布生产工序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厂界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要求执行;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相关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水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除臭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水刺废水经“平流式气浮过滤机+砂过滤机+多芯金属过滤机+单袋过滤机+消毒池+储水箱”处理后回用于水刺工艺,定期排入污水处理站;喷淋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除臭喷淋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修改单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隔油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油泥、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占有色浆的废无纺布、废颜料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属于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新建,3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没有附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0566-* | 电子邮箱: | *@*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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